教育部部署研考複試錄取工作:確保安全、科學、公平
中新網3月12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召開會議,對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進行了部署。會議要求,各招生單位要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統籌考慮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確定複試時間、複試方式和複試辦法,確保複試工作安全、科學、公平。
3月12日,教育部公佈《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招生單位要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自主確定並公佈本單位各專業考生進入複試的要求。近日,教育部召開會議,對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進行了部署。
會議要求,各招生單位要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統籌考慮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確定複試時間、複試方式和複試辦法,確保複試工作安全、科學、公平。
會議強調,各地各招生單位要加強複試組織管理,確保複試公平公正。複試前,要採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複試中,要採取“一平台”(進行遠程複試的招生單位原則上應統一複試平台)“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等方式,加強過程監管,嚴防“作弊”。對已錄取的新生,招生單位要在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對於考試招生中的違規違紀行為,不論何時,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會議指出,各地各招生單位要進一步規範調劑錄取工作。招生單位應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本單位調劑工作辦法。要堅持以質量為核心,擇優遴選進入調劑複試的考生。招生單位(含所屬院、系、所)相關調劑工作辦法及調劑錄取名單須報招生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會議要求,各地各招生單位要進一步優化考生服務。各招生單位要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本單位網站公佈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複試辦法、聯繫諮詢電話等信息。要及時、準確解讀招生政策規定和本單位相關工作辦法和要求,讓考生充分知曉。要暢通考生諮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諮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將於3月20日左右開通。有調劑意願的考生,可及時登錄調劑系統和招生單位網站,查詢招生單位調劑相關信息,按要求填報調劑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