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為加強我校大學生文化建設,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校藝術教育工作和校園文化的蓬勃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3號),同濟大學2021年繼續開展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上海市、江蘇省和浙江省符合國家規定的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具有民樂藝術特長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
二、招收項目及人數
我校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計劃9人。具體招生類別及項目見下表。
類別 | 招生項目 | 計劃數 |
民樂 | 二胡(含高胡、中胡) | 0-3 |
揚琴 | 0-1 | |
柳琴 | 0-1 | |
中阮 | 0-1 | |
琵琶 | 0-1 | |
笙 | 0-1 | |
打擊樂 | 0-1 |
三、報名申請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必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以下簡稱報名平台),根據報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如實填寫報名申請信息,並上傳相關報名材料,完成報名申請。
上傳材料包括:
⑴《同濟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申請表》(在報名平台完成報名後自動生成,須下載打印,並經考生本人及監護人簽字、中學負責人及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校章後,再上傳報名平台);
⑵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⑶所報民樂招生項目獲得的最高藝術等級證明;
⑷所報民樂招生項目藝術特長展示視頻(文件格式為MP4,文件大小不超過1G,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説明:材料⑴、⑵、⑶必須在2020年12月19日13:30-2020年12月29日24:00報名上傳至報名平台;材料⑷在報名平台完成報名後,於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3日上傳至同濟大學同心雲盤,文件資料命名方式為“民樂招生項目+報名號+姓名+曲名.mp4”(具體上傳視頻操作流程詳見附件2)。
高水平藝術團報名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申請材料至報名平台和同濟大學同心雲盤。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生成的電子文件,請勿採用相機翻拍方式,以確保上傳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同濟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申請表》的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系統中最新編號保持一致。如因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自負。逾期未完成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
報名平台中的志願狀態為“待審核”才表示考生完成報名流程。
四、選拔程序
1.報名審核
對於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申請及上傳材料,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審核,確定取得我校專業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不超過各招生項目招生計劃的3倍),考生可登錄報名平台查詢。
2.專業測試
測試地點:同濟大學四平路校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239號)
專業測試的具體安排以准考證內容為準,考生參加專業測試時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和《同濟大學2021年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安全承諾書》(詳見附件5),專業測試樂器自備(考場只提供部分大型打擊樂器:大鼓、五音排鼓)。其他疫情防控需要的準備工作另行通知。
3.資格認定
我校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劃定合格線,達線及以上考生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高水平藝術團合格考生名單(不超過各招生項目招生計劃的2倍)。我校將與合格考生簽訂《同濟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協議書》(考生在《同濟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專業一覽表》(詳見附件3)中選擇一個專業作為簽約專業),明確入校後參加藝術團活動的義務和責任,簽約者成為入選資格考生,不簽約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公佈,並按規定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4.錄取原則
我校高水平藝術團高考文化課成績最低要求如下:
上海市: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確定的高水平藝術團相關錄取控制分數線上20分;
江蘇省、浙江省:江蘇省、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高水平藝術團相關錄取控制分數線上30分。
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資格考生,必須按生源省份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高水平藝術團所在批次報考我校,未按要求填報視作自動放棄我校高水平藝術團入選資格。填報專業必須與簽約專業一致。
入選資格考生達到我校高水平藝術團高考文化課成績最低要求,並投檔進入我校後,按照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並依據各招生項目的計劃數進行錄取,各招生項目的錄取數不超過各招生項目的計劃數,錄取專業為簽約專業。
五、其他
1.我校嚴格落實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程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2.考生及其所在中學應誠實守信,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3.本簡章發佈後,教育部關於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政策若有調整,學校將按教育部調整後的政策作相應調整。
4.本簡章發佈後,選拔程序可能視疫情防控情況、教育部和我校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調整。
5.為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和公正,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過程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的嚴格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考試全程錄像。學校監察部門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6.學校將在校內網上開設高水平藝術團活動情況公示專欄,公示藝術團成員名單及參加排練、演出、比賽和獲得榮譽等情況,接受全校學生監督。
7.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六、聯繫方式
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021-65982643
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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