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燕燕不再沉默,每天都在為“職稱”發聲,她未來的路在何方?
高級職稱到校名額有限,所以每次職稱評選的時候就成了“稀缺資源”,在教學崗位上幹了很多年,誰都不想放棄機會。所以需要進行職稱評選,按照一定的標準和規則去推選最合適的人。
和其他行業一樣,凡是有利益的地方,往往就會出現一些“失衡”現象,同步也就會出現表達不滿的聲音。
有人説這是學校職稱評選的常見現象,多説無益,可是為什麼河南焦作的姚燕燕老師此次發聲卻引起了全國老師的關注和支持?姚老師的路在何方?
姚老師無所畏懼:和教育局對簿公堂
姚燕燕老師因為職稱申訴問題,對當地教育局發起了行政訴訟案。3月31日,法院進行了審理,但未當庭宣佈結果。值得關注的是,這次庭審原計劃是要進行網絡直播的,但後來不知為何卻臨時取消。
另外,在庭審結束後,山陽區教育局局長被免職。由此可以推斷,姚老師在庭審上的表現出色。在庭審後,姚老師也公開發布了自己在法庭的訴訟發言,從三個方面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局行政不作為,教育局行政亂作為。
這份行政訴訟發言曝光後,網友普遍認為姚老師的能力很強,其邏輯和思維能力完全可以媲美職業律師,全文都緊扣《教師法》,在表達自己的合理訴求。
還有網友認為,就憑姚老師這份訴訟發言,就完全有資格取得高級職稱,一個沒有能力的人是不可能做到單槍匹馬在法院和教育局對簿公堂的,做了很多教師不敢做的事情。
姚老師無所畏懼:天天駁斥教育局聲明
姚老師説在庭審前自己保持沉默,是因為她要尊重法律程序,可是教育局卻在不停的公開發聲,而且説的那些內容都是姚老師不能認可的,她説在接下來的每一天都會對教育局的發言逐一駁斥。
連續觀察了兩天,姚老師真的那樣做了,針對教育局發的視頻逐一展開駁斥,有理有據,甚至還直接提供了相關的談話錄音,火力十足。
很多網友都在點贊支持,還有人表示姚老師不做律師太可惜了,因為整個駁斥的過程嚴絲合縫,讓人歎服。還有人表示真的有才,只不過不知道溜鬚拍馬,所以才屢屢失敗。
姚老師為何要一根筋地起訴教育局?
體制內的老師起訴教育局,看上去格格不入,但實際上她已經忍無可忍。作為一名中學老師,連續七年評選高級職稱都落選,這一次她終於爆發了,依據相關的規定向教育局進行申訴,沒想到教育局卻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所以有老師就開始了行政訴訟。
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力,看上去格格不入,但不代表她不可以去做,我們需要理性看待。
而作為老師來説,大家關注的焦點則是姚老師職稱評選上的一系列具體的問題,可以歸納為三點:
第一點,6個名額,綜合素質第16名入選,姚老師綜合素質第2名,為何落選?
有六個高級職稱名額到校,總共有17人報名參選,而推選標準有兩個,一個是老師的綜合素質,另外一個就是民主測評。綜合素質包括職業道德,工作量,榮譽和教學業績,民主測評則包括同事投票,領導投票和評委投票。
姚老師的綜合素質非常過硬,從教25年,有八年的班主任工作經歷,綜合素質在此次參評的老師當中排名第二位。
但讓她沒有想到的是,在民主測評環節卻被綜合素質第16名的老師擠掉了,這位老師的羣眾投票和領導投票都是第一,評委投票排在第四。
另外,投票佔比達到了15%,投票多項第一的那位老師直接成功入選,這任姚老師感覺非常不公平,綜合素質排名倒數第二的老師是如何入選的?難道就靠人緣嗎?!
第二點,教學能力差,投票支持率低
姚燕燕老師吐槽最多的地方就是唱票沒有公開,自己只看到了最終的結果。從職稱評選的具體項目來看,姚老師的教學成績和投票明顯較差。
但問題來了,一個教學不行的老師,為何還帶初三的課程,還做班主任,而且還是連續多年教學都不行,如果真是如此的話,最大的責任應該在學校,教學管理怎麼能如此鬆懈呢?
投票環節納入職稱評選的合理性我們暫且不議,但既然是投票,為何不能公開進行唱票呢?將老師,領導和評委組織在一起,公開就行投票表決,讓所有人心服口服。
缺少了唱票,投票的公信力將蕩然無存。甚至很多網友提出,將高級教師和人緣進行掛鈎是對教師專業精神的褻瀆,教師職業化不應該摻雜教學能力和職業素養以外的標準。
第三點,職稱評選公示沒有達到5個工作日
姚老師説,高級教師入選人員名單公示是在星期五下午4點多,學校通知老師下班前可以提出異議,這是什麼操作?公示不是要5個工作日嗎?第二週的星期一公示就已經被撕掉了!
面對這些問題,姚燕燕沒有選擇忍氣吞聲,而是向教育局進行了申訴,但卻沒有得到及時的答覆,所以和教育局對簿公堂。
在事件發生後,山陽區連發6個情況通報,另外,庭審前後姚老師都受到了學校的處分。庭審前的處分是免去班主任職務,對不實言論作出深刻檢查,庭審後的處分是曠工,但姚老師認為自己履行了請假手續,還有校長簽字,另外一個處分就是發佈不實言論,違背了師德。
姚老師路在何方?
現如今,姚老師每天都在更新賬號內容,注意駁斥教育局和學校的發聲,這就不免讓人擔憂,姚老師的未來的方向到底在哪裏?
如果姚老師所説的一切都是假的,自然要承擔法律後果,但如果屬實的話,她還能在學校繼續評職稱和教書育人嗎?
這個答案我們不作推定,但姚老師未來的路一定會走得很艱難!正如網友所説,姚老師恐怕要贏了官司,輸了未來。
姚老師通過法律去表達訴求那是她的權利,只要初心還在,也沒有什麼不可能,但我現在倒更建議姚老師換一條路走走,比如進入民辦教育系統,或者自己去做教育自媒體,甚至是去教育機構。
大家説姚老師未來的路該怎麼走?歡迎留言探討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