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全國幼兒足球活動的負面清單》(下稱《負面清單》),其中包括了禁止進行正式足球比賽、禁止進行足球頭球練習等八項內容。
過去的校園足球政策性文件通常是指導大家“要做什麼”,此番出台的“八項禁令”首次對“不要做什麼”做出具體指引。
為何“不要做什麼”也需要指引?因為當下幼兒足球的前行似乎有超速偏離跑道的危險。
當前“校園足球”已經初步形成了小學、初中、高中、大學的發展體系,而3歲至6歲的幼兒階段正是幼兒興趣、習慣、認知和技能產生髮展的關鍵期。因此,把幼兒階段納入校園足球的整體發展體系獲得一片叫好。
發展的理念跟不上發展的腳步,便容易陷入“亂髮展”的怪圈。我們看到,越來越多體育培訓機構開始涉足幼兒足球領域,但由於缺乏正確的理念指導和科學的方法引領,與其他科目的幼兒培訓一樣,這一行業在發展過程中也面臨了各類誤區和亂象。
在部分家長和教育機構看來,規律理不清楚又不甘人後,那就笨鳥先飛,考級、足球操、高強度訓練都先安排上,練了總沒有壞處。殊不知,過量訓練不但對幼兒身體有負擔——可能影響生長髮育、出現心臟問題等等,而且可能帶來心理負擔——功利應對,消磨幼兒的訓練熱情,如此搶跑,得不償失。
應該説,此次《負面清單》的出台,正好為家長老師們明確了合適的訓練尺度,為幼兒足球的發展提供了切實可行的路徑參考,對於這一項目的規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有笨鳥先飛的覺悟,可以,但也應該在自身適應範圍之內起飛。足球訓練對於幼兒來説,是興趣、是鍛鍊,並不是必備的生存技能。家長和教育機構要端正心態,沒必要冒險將這羣羽翼未豐的“小鳥”推到險峻的山崖上挑戰試飛。如此挑戰或許能夠磨鍊技藝,但對於大多數參與者而言並不安全,甚至可能讓他們早早嚇破了膽,喪失了對項目的興趣。
從此次《負面清單》説開來,我國諸如幼兒足球、幼兒編程等“幼兒教育”亟待更多規範指引,只有將“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的底線明確了,家長和教育機構才能夠冷靜下來,更理性地思考和判斷,為孩子選擇正確的成長道路。 (許曉芳)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