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 題:新職業教育法即將實施,職校生前景如何?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舒靜、姜琳、徐壯、孫飛
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將於5月1日起施行。
我國擁有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職業教育體系,年均輸送1000萬畢業生。“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一方面國家對於職業教育高度重視,近年來不斷出台利好政策;另一方面,社會認可度不高、教育質量不高等問題依然是職業教育缺乏吸引力的主要原因。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針對諸多現實問題,回應了社會關切。
打通上升通道 提升社會認可
長久以來,不少人對職業教育有着“低人一等”的刻板印象。
“以前有的家長説,寧願去最差的普通高中,也不願去職業中學。”一位職校老師説。
2021年《教育家》雜誌發佈的《中國職業教育發展大型問卷調查報告》顯示,受訪學生和家長在選擇“職業教育發展面臨的最大困難”時,均把“社會認可度”排在前列。
上升通道不暢、不寬,是其中原因之一。全國人大代表、杭州技師學院教師楊金龍表示,不少學生只要有機會還是希望能升學,但中職生畢業後繼續升學深造空間有限。
新職業教育法致力於打通上升通道。除設立本科層次職業學校,新職業教育法還為兩方面的探索預留了空間:在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本科職業教育專業、在專科層次職業學校設置本科職業教育專業。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表明,職業學校的學生不僅可以讀大專,還可以上本科,從法律層面暢通了職校學生的發展通道,將大幅提高學生上中等職業學校的積極性。
2022年3月2日,在宣恩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觀摩植保無人機飛行操作(無人機照片)。新華社發(宋文攝)
此外,新職業教育法提出,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考試招生制度,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這些舉措為不同稟賦學生提供了多種成才的可能。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建議,隨着職教高考順利推進,有條件的地區可進一步探索建立普職融合的綜合高中,同時開設學術和技能課程,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能力與未來職業發展規劃自主選擇,參加普通高考或職教高考。
破除就業門檻 提高工人待遇
數據顯示,我國技能人才佔勞動力人口總量的比重不到30%,與德國、日本等製造業強國的70%到80%相比,差距還比較大。目前,不少企業的技能人才面臨巨大缺口,供不應求。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22屆畢業生招聘中,企業求人倍率約為7;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每年學校推薦崗位數量與畢業生人數之比平均約15:1。
2021年10月14日,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在ABB機器人實訓室練習運行工業機器人。新華社記者 毛思倩攝
與此同時,不少職校學生在就業與個人發展中,或多或少地感受到“隱形門檻”與不平等待遇。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2020年發佈的一份全國中等職業教育滿意度測評報告顯示,中職畢業生面臨較多就業壁壘、“同工不同酬”的窘境,職業發展空間受限,離職率高,就業穩定性低。
一位職校老師説:“我帶過一個30多人的畢業班,畢業後2年,所有人都有離職記錄,離職後還從事本專業的只有3人。職校學生的高離職率與薪酬、地位有關,也與學生找不到職業方向與意義相關。”
針對破除就業門檻,營造公平環境,新職業教育法明確提出,用人單位不得設置妨礙職業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公平競爭的報考、錄用、聘用條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
上述報告也顯示,企業一方面認為中職畢業生的能力素質不比其他來源的員工差,但另一方面給予中職畢業生的實際工資卻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中職畢業生月薪超過5000元的用人單位只佔約10%。
某央企一位特級技師告訴記者,他拿了多個國家級獎項,屬於高技能領軍級人才,但收入仍達不到中層管理人員水平,職務上也一直未突破班組層級。
推進教師教材教法改革 提升教學質量
辦學質量不高也是職校缺乏吸引力的重要原因。
“解決職業院校的辦學質量問題,根本在於教師。”深圳職業技術學院職教所副所長徐平利説。
“想要的人才進不來,在職的老師學歷提升難,兼職的教師不好用。”上海第二工業大學職業技術教師教育學院執行院長常小勇介紹,2021年對上海全部70所中職學校、19個專業大類師資隊伍調查顯示,目前中職學校主要師資來源為高校應屆畢業生,職業學校難以從企業招聘到合適的專業教師。
新職業教育法提出,國家建立健全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培訓體系,建立健全符合職業教育特點和發展要求的職業學校教師崗位設置和職務(職稱)評聘制度,國家鼓勵職業學校聘請技能大師、勞動模範、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等擔任專兼職教師。
2022年4月26日,“全國技術能手”胡敏在進行火焰切割。 新華社記者劉瀟攝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要推進教師、教材、教法改革。賦予職業學校在機構設置、人才招聘、職稱評審、內部薪酬分配、科技成果轉化收益處置等方面更多自主權。
此外,目前存在的產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實,也讓職校培養的學生難以適應市場需求。
製造業企業五株科技董秘趙尚萍説,對一些中小企業而言,校企合作投入成本高,但收益有限,企業積極性不高。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汽車工程學院副院長朱青松介紹,一些學校的設備更新、課程設置及教學研發難以滿足企業需求。
新職業教育法以“產教融合”一詞取代現行法中的“產教結合”,用9處“鼓勵”、23處“應當”和4處“必須”,進一步明確諸多舉措,如企業可以設置專職或者兼職實施職業教育的崗位;企業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應當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等,也包含了獎勵、税費優惠等激勵政策。
北京市豐台區職業教育中心學校校長趙愛芹説:“要形成學校、企業、產業、區域經濟相促進的良性循環,培養市場真正需要的人才。”(參與採寫:王優玲、周圓、劉巍巍、黃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