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諸候割據,各自為國的時期,秦國並沒有太多優勢。可是,他卻能從一個無名小國很快成為林立於眾國之上的強國,及至到後來的統一全國,一家獨勝。這其中不只是皇帝的能幹,更離不開臣下的有為之治。比如當年商鞅變法所帶來的各方面積極作用,就很好的讓泰國快速壯大起來。
秦國鼓勵將士不吝嗇,商鞅制憲:斬一首爵一級,將士無不奮勇殺敵,但獎賞後面也有懲罰制度
商鞅是個人才,雖然説嚴厲了點,比別人更狠一些。但大丈夫處世,若沒有一點異於他人之處,也不可能被秦國君主區別而對待。
當年商鞅確實立了很多嚴苛,甚至是無情的法令,比如他後來自己經受的車裂之刑,據説就出自於他自己的刑罰之一。
但是,商鞅也有不錯的鼓勵機制出台,比如斬一首爵一級制度,就是一項讓苦逼青年很快翻身的極佳方案。當然,這是針對當時兵士一族特別人羣的制度,但卻可以有效地激勵兵士在戰場上的奮勇殺敵情緒。
有人不理解秦國時期“爵”位的具體待遇,其實,在當時兵與士是有着明顯不同的,士本身要高於普通士兵,以及平民生活,他不但有宅子有地還有下人伺候。顯然為小兵的人是沒這等待遇的,但若能在戰場上殺死一個敵人,取敵將一顆首級,那就可以輕鬆從小兵變身為士了。
而且,殺敵人越多,得到的爵位越高,有種上不封頂的感覺。商法規定:若能於戰場取敵人五顆首級,那麼就能“隸臣五家”的大户,直至為官。
是不是很刺激?這個人生上升的渠道明顯很吸引人,就算按現在的時代來計算,一個人如果能有一頃田、一套房、一個保姆的話,那怎麼也算小康之主了,更何況“隸臣五家”呢?
不過,先別高興得太早了,畢竟殺人容易,但立功卻不是那麼輕鬆的。為什麼不這樣説?嗯,商鞅也不是省油的燈,秦王也不是暴發户,誰會沒事給你那麼多好處呀,這一切都是有前提的: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
不明白?看看《商君書》裏的具體説法:所謂“斬一首”並不是單純的在戰爭上直接取敵人一顆頭顱,而是以當時自我隊伍無過錯,外加殺敵才能為功。那自己的隊伍如何算無過錯呢?當時士兵以伍為單位,如果一個在戰爭中犧牲,那麼其他成員就有錯了。
以此類推,自己的戰友犧牲的越多,你的罪責越大。而想要將功補過,並獲得獎賞,那就要己方死多少人必須殺死敵方多少人以折罪,然後再殺的敵人才算是立功,才能授爵。
怎麼樣?商鞅不傻吧?秦王賊精吧?沒辦法,誰讓人家是精通制人之道的專家呢。要按普通人理解的那樣,估計秦朝早被分完了。
殺一個人就能分一頃土地,實為過錯連帶制,想要不犯錯,想要授爵實屬不易
有人認為這其實也可以理解,而且若真做到也並不難,只要五個人抱成團,那被殺的可能就能大大降低,如此自然立功授爵的機會就加大了。
但不得不給各位士兵潑點冷水:秦國制定的軍功授爵制度還是很嚴厲的,而且想要真的立功確實不易。當然,與之相應的獎賞也真的很吸引人,但前提是你能不能得到。這就有一種買彩票的感覺,大獎是有的,但能不能抽到就看運氣了。
首先看優勢,年輕的小兵想要獲得爵位有一定的希望。想一想,在當時那個時代,最利的武器莫過於青銅刀劍,想要將身穿鎧甲的將士一下斃命也不那麼容易。如此,死亡也就大大降低了。只不過,這也同樣適應對敵方。
在這樣的前提下,秦兵若想立功,那就要表現出異常的勇猛之力。實在不行就“兩強相遇勇者勝”唄,有力氣在那個時候也是一種優勢。
其次是過錯制,授爵不可盲目樂觀。立功的可能是有的,但肯定不會那麼容易。為什麼會這樣,就與“過錯”相抵有關了,錯是處處都在的問題,想要不犯有點難。
特別是秦國採取的過錯懲治制度是有連帶原則的,比如未成年人犯錯,其監護人就要受到相應的懲罰。看來保護未年人法在秦朝就被注重了,監護人的責任重大呀。
而對於將士來説,過錯就更易犯。打仗有損失為“錯”,主將若有失,戰事若不利,兵士依舊沒有立功的可能。這就是説:立功必須依靠大家團結一致,單靠個人很難實現。
而一個戰場之上抱團容易,但若個個顧及,那就不輕鬆了。有的時候士兵因為怕有損失,從而削弱戰鬥力,讓自身成為受敗方也完全可能。
最主要的是,不立功就相當於降爵。因為你沒立功的原因就是有了過錯,真正持平的戰爭,或者説傷亡相同的戰爭並不多見。一旦己方無功,那被降爵的可能就極大了。
試想一下,如此獎賞機制會創造出多少有功之人?會產生多少“士”爵之賞呢?想必大家心裏就有數了吧?據説當年白起這樣的戰神級人物都因錯而被降:“於是免武安君為士伍,遷之陰密”。
如此大手筆會將秦國分光嗎?獎賞與懲罰是成正比的,秦國絕對能承受這種制度帶來的後果
當然,再嚴格的過錯連帶機制也不可能完全將授功機制抹煞,買彩票都有勝出者,何況天天打仗的士兵呢?如此一來人們是不是又要關心秦國的土地夠不夠分的問題了?
嗯,以當時那樣嚴苛的獎罰機制來看,秦國還是拿得出這部分獎勵金的。怎麼説人家秦國也是個“大户”,地大人少,分一點給人不成問題。
何況,當時戰事連年,秦國也沒少吞併他國的土地。當他國土地被淪為戰利品的時候,境內的居民就會受到降級的處分,從而成為戰勝國獎賞來源的一部分。看看,裏外裏全是秦國的,士兵的獎賞其時就真是自己打拼下來的地盤。
另外,這也彰顯了一部分大國的風範:經濟實力就是獎勵的基礎。秦國在當年的實力上還是不小的,他們在攻城略地的同時,也就積累了足夠的土地資源,當有士兵建功時,拿出九牛一毛的地方給士兵作獎勵,這實在是小菜一碟。
比如説當年白起大戰長平,趙國舉全國之力而戰,結果卻四十萬人被坑。這樣一來,趙國大片的土地是不是就會出現無人的情形?事實上,秦國打仗就是擴土的過程,而得到的地盤自然是人煙稀少的,將其分給士兵又能如何呢?
這種獎賞對於偌大一個秦國不算什麼,但對於身無一物的士兵就不一樣了。兼之如同前面説的,得個獎賞,升級為士,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往往打一場仗也不見得有幾個拿到獎勵的,只不過這種獎賞制度太誘人了,誰不想成為那個被“餡餅”砸中的人呢?
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秦國的大手筆完全不會對自己的國力構成影響。相反,這種獎賞機制讓秦國受到的利益比損失多的多。
因為秦國的獎賞制度雖然不容易成就,但還是激發了很多有志青年的拼搏之心。如此越來越多的地盤成為秦國的,而秦士越殺越勇,離天下統一也就不遠了。
這是不是一份投資少,卻收益十足的戰略方針呢?秦國君主如此精明,他們怎麼可能拿出西安城的熱門版塊給士兵呀,説不夠分的人還是格局不夠大呀。
不論秦國軍功授爵制度平衡與否,反正真的讓秦國受益匪淺。在那個原本居身於六國之側的小國家裏,因為一場“爵士”大爭搶的奮起,結果成就了“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的特色。而秦國也空前壯大起來,為以後統一天下鋪平了道路,攢足了開發的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