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宣傳考上985獎30萬未兑現被學生起訴,被判付5萬元”。這條新聞讓人五味雜陳。何以會產生這種複雜情緒?一方面是十堰這所高中“説話不算話”最終惹上官司,另一方面則是如法院判決書所言,“該學生考上大學除了自身努力外,與學校和老師的培養也是分不開的,故綜合全案考量,判決該中學支付小王5萬元獎勵款”。
學生在學校、老師的教育下考上理想的大學,本是好事,如今雙方竟然落得對簿公堂,確實讓人唏噓。學校因為未兑現承諾被起訴,這難道僅僅是錢的問題?也不全是。
首先是一個法治意識問題。據悉,十堰這所高中為吸引生源,在公眾號上對外發布招生簡章,其中寫明“高考考入985、211、‘雙一流’高校的,學校給予5-30萬獎勵”。2022年6月,該校學生小王考入985大學,小王要求該中學支付獎勵未果,故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小王被985大學錄取,根據該中學的招生簡章,小王符合招生簡章約定獎勵對象,小王主張該中學給付獎金的要求法院予以支持。
公開承諾,且作為一個項目推行,比如招生簡章中的約定,是必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的。這一點,學校的主事人不會不懂。當然,他們也辯稱這個獎勵承諾是“印刷錯誤”。然而,這個説法沒有得到法院採信。可見,倘若學校在承諾獎勵事上法治意識強一些,且事後不是用低級的“印刷錯誤”之類站不住腳的理由來辯解,也不會給公眾留下視法律為兒戲的印象了。
出爾反爾者何以“為人師表”?這是第二個問題。一所中學發出的招生簡章,它所作出的種種宣傳或者承諾,公眾都會把它作為學校信譽、形象的一部分。當然,“為人師表”的標準很多,其中包括老師該説什麼,該做什麼,誠實守信顯然也應該是一方面。這種用獎錢來宣傳招生、吸引生源,本身就不是一件很拿得上台面的事,事後“賴賬”更是會降低學校社會形象。
一所學校怎樣提升核心競爭力?這是第三個問題。砸錢吸引優質生源不是不可以,但更重要的還是要把心思放在提高教學質量,放在教書育人上。民辦學校當然有“財務自主”的優勢,但絕不能任性。在學校的營銷宣傳中,不能出格,更不能説大話而不算話,既然承諾了,就要給學生兑現。涉事學校最終“聰明反被聰明誤”,失了道義、輸了官司,到頭來還得支付獎勵款。
承諾考上985獎30萬未兑現被起訴,這應當是一個教訓、一個警示。一所學校,不僅要教書育人,更要依法辦事。只有真正在各方面做到“為人師表”,才能真正贏得公眾的尊重。
(原題為《承諾考上985獎30萬未兑現,輸掉的不僅是官司》作者 方圓 來源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