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等4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北京市科技類校外培訓預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對科技類校外培訓預付式消費的管理做出規範。《管理辦法》共計13條,面向中小學生(含3至6歲兒童)且採取預收費方式經營的所有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均要接受監管。包括,培訓機構收費時段不得早於培訓開始前一個月時間,不得長於場地租賃期限,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超過5000元等要求。
(北青報記者 雷嘉)
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等4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北京市科技類校外培訓預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對科技類校外培訓預付式消費的管理做出規範。《管理辦法》共計13條,面向中小學生(含3至6歲兒童)且採取預收費方式經營的所有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均要接受監管。包括,培訓機構收費時段不得早於培訓開始前一個月時間,不得長於場地租賃期限,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超過5000元等要求。
(北青報記者 雷嘉)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10 字。
轉載請註明: 科技類校外培訓一次性收費不超過5000元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