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戴上“緊箍咒”

由 秋長紅 發佈於 經典

為規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行為,有效防範培訓質量不高、價格肆意上漲、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日前,教育部等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規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禁止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禁止任何形式的價格欺詐行為。

“雙減”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基礎教育迴歸育人的本質,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為孩子們開拓足夠的成長空間,有更多的時間去培養興趣愛好,並得以發展。“雙減”以來,不僅有效減輕了學生和家長負擔,學科類培訓行業也校正了發展方向,淨化了市場環境,朝着規範、有序、健康的方向發展。

雖然學科類校外培訓得到了良好的規劃與監管,但是“按下葫蘆浮起瓢”,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成了“香餑餑”卻走上了惡性競爭的道路。在升學壓力、從眾心態之下,對於素質教育比如美術、體育、音樂、編程等,一些家長依然焦慮的認為“上就比不上強”。憑藉着靈敏的嗅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趁虛而入”“趁機起勢”,過度營銷渲染新的焦慮,裹挾全社會被動參與,製造素質教育培訓升温趨勢,收取高額費用。上不起的“天價美術課”、坐地起價的鋼琴課……家庭的教育支出非但沒有減輕,反而還遭遇了一波趁火打劫,苦不堪言。

這其中,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僅有誤導消費者、牟取暴利之嫌,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對沖了“雙減”成效。這樣的做法既背離教育公益屬性,又危害行業自身健康發展,嚴重降低人民羣眾教育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須堅決予以糾正。

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嚴監管是大勢所趨。相關主管部門已經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公告》明確指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不得使用培訓貸方式繳納培訓費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從業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一系列具體要求,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戴上了“緊箍咒”。

值得注意的是,家長應理性看待非學科類培訓,要以孩子身心全面發展為初衷,遵循教育規律和孩子成長規律,不盲目跟風。同時,選擇合規機構、簽署規範的培訓服務合同。自覺抵制變相違規培訓,及時舉報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説到底,非學科類校外培訓與學科類校外培訓一樣,都是立德樹人的事業,應堅持公益屬性,遵循教育規律,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同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要加強教研投入,拓寬教育資源,以教育質量和口碑為運營重心,贏得家長和社會的信賴。

(原題為《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戴上“緊箍咒”》 作者 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