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8日電 (馬帥莎)中國教育部18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以下簡稱《評價指南》)有關情況。《評價指南》提出防止學業負擔過重等考察要點。
《評價指南》近日由教育部、中組部、中央編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等六個部門聯合印發,旨在着力構建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評價指南》明確了質量評價的指標體系,主要闡明瞭評什麼、怎麼評、誰來評等問題,指出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包括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每個層面分別圍繞5個方面提出了12項關鍵指標。
《評價指南》明確,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重點圍繞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等5個方面;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重點圍繞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髮展等5個方面;學生髮展質量評價重點圍繞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當前特別需要校內校外聯動,共同治理推進減負工作。既要減輕學校的作業負擔,更要注意減輕校外的培訓負擔。《評價指南》要求“強化中小學校在課後服務中的主渠道作用”,“不存在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等問題”,“統籌調控作業量和作業時間”,並將學生的校內、校外學業負擔感受狀況納入學生髮展質量評價的考察要點。
據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朱東斌介紹,《評價指南》提出了“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不舉辦重點學校”,“不公佈、不炒作中高考狀元、升學率”,“嚴控考試次數,不公佈考試成績和排名”,“實行均衡編班,不分重點班、快慢班”等考察要點,注重學校增值性評價。
北京師範大學校長董奇認為,過去我們對學生髮展的效果和投入-產出效益關注不夠,這次《評價指南》把學生實際發展的狀況作為檢驗教育效果的核心標準,各層面的教育質量評價最終都體現在學生髮展質量上。(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