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關於中考備考及考試期間禁止噪聲污染的通告

關於中考備考及考試期間

禁止噪聲污染的通告

瓦房店市關於中考備考及考試期間禁止噪聲污染的通告

一、禁噪時間:6月25日至6月27日

二、禁噪範圍:瓦房店市建成區

三、禁噪要求:

1.早市、夜市暫停經營,夜間燒烤、大排檔等不得產生噪音。

2.禁止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的娛樂活動(包括廣場舞、卡拉OK、音樂節、啤酒節、晨練晚練等)中使用音響器材。室內的各類文娛活動應嚴格控制音量,避免干擾考生學習、休息和考試。

3.所有歌舞娛樂場所、遊藝場所、演出場所等文化娛樂場所的經營者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不得產生噪聲干擾學生學習、休息和考試。

4.產生噪聲的建築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因搶修、搶險作業的,施工單位必須持有關部門證明到市住建局辦公室登記備案,且須告知附近居民。在居民集中區和學校附近產生噪聲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也按此要求執行。

5.產生噪聲的室內外裝飾裝修、鋁合金加工類及運輸裝卸作業等,一律停止。

6.禁止在城區內使用高音喇叭廣播,以及採用其他發出高頻率噪聲的方式,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收購廢品禁止沿街叫賣、使用擴音器。

7.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8.機動車禁止鳴笛,改裝機動車禁止上路。

9.紅白事禁止產生噪音。

10.對違反本通告規定者,公安、城管綜合執法、生態環境等部門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嚴肅查處。

四、舉報熱線:

對產生工業、建築、生活噪聲污染的行為,可撥打85561329(24小時接聽)舉報;對產生交通運輸以及煙花爆竹燃放噪聲污染的行為,可撥打110舉報。監督電話13238055735。

廣大市民朋友們,做好中考備考及考試期間禁止噪聲污染工作,是為了我們自己孩子的未來,是我們每一個瓦房店人的應有之義、應盡之責。希望大家能夠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為莘莘學子營造良好的休息環境和考試氛圍。請大家牢記,你怎樣對待別人,別人怎樣對待你!

中共瓦房店市委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來源:瓦房店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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