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大學一年後,00後被開除學籍。學生不服,起訴高校!據上觀新聞報道,近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站公佈了一則裁定:駁回王某某的再審申請。
中國青年報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瞭解到,2014年9月,14歲的王某某將户籍從河北省秦皇島市遷至貴州省貴陽市,於次年考入貴陽一所高中,並進行了學籍註冊。期間,他沒有在這所高中就讀,而是前往衡水一中學習,直到高考前最後一學期才回到貴陽。不過,他的高考報名表上卻填有“201508—201806貴陽市XXX中學”的虛假信息。
2018年6月,王某某取得高中畢業證,並於當年7月被複旦大學錄取。根據《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暫行規定》, 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在貴州取得初中畢業證書,高中階段在貴州連續就讀三年,有貴州高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的,方可在貴州省報名參加高考。王某某高中期間未曾在貴州省內連續就讀3年,並不符合當地高考報名條件。
王某某在高考報名環節的失信行為,為復旦大學開除其學籍埋下伏筆。王某某雖已入校就讀,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規定,考生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復旦大學正是據此將王某某開除,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也認定王某某高考報名時填寫了虛假信息,不符合誠信高考的承諾。
自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在貴州省參加高考的相關政策出台以來,有少數人員通過空掛學籍等方式違規獲取該省高考資格。同樣在2019年,在王某某受到通報之前,貴州招生考試院就通報了3起“高考移民”事件的處理結果。庫某某、和某某、劉某某因通過空掛學籍等方式違規獲取貴州省高考資格、在高考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分別被清華大學、復旦大學和北京外國語大學做出取消學籍與退學的處理。
空掛學籍等鑽制度空子的行為,擾亂了地方高考秩序,擠佔了其他考生的升學機會,構成了一種不正當競爭。能否誠信高考,還體現着學生為人做事的基本品質。報名、考試、錄取諸環節的規範有序,攸關社會對教育公平的信心。同時,對考生而言,高考報名表上標註的“本人保證以上信息真實準確、承諾誠信參加高考”信息並非無足輕重,當個人確認簽字,就意味着要發自內心地認同和踐行,否則就將為失信行為付出代價。
在此類違規案例中,受到通報處理的通常是考生本人,但孩子填報虛假信息、空掛學籍異地上學,家長不可能不知情,往往還會主導謀劃。家長不僅不能正面教育孩子誠信高考,反而暗中推波助瀾、幫助孩子“作弊”,最終只會害了孩子。失信行為或許能瞞得一時,但卻隨時可能露餡,相關人員不管是“瞞天過海”被名校錄取,還是從名校畢業後被發現,最終都要被追究責任。
對此,各地教育、公安系統要聯起手來,加強對學生家庭户籍、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的核查,督促中學規範辦學行為,及時清退違規招收的“在冊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學生。同時,責任追究要明確到單位、具體到個人,在涉及學生學籍和就讀情況的核查中,避免關鍵崗位出現翫忽職守、刻意隱瞞等違規行為,將“一生一籍、籍隨人走、人籍合一”政策嚴格落實到位。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