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階段嚴禁以考試成績等作為招生依據

近日,北京市教委印發《關於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中強調要嚴肅執紀問責,維護入學秩序。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等各種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夏令營等形式提前選拔學生。進一步強化免試就近的要求,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控制跨學區、跨區招生。

文件要求,各區教委要落實屬地主責,加強管理,全面準確做好入學政策宣傳和招生的各項工作,對存在違規行為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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