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秋左傳》的戰爭誓詞中,有説明秦國軍功授爵的內容:“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並且,在《商君書》境內篇也有提到:“能得爵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其戰,百將、屯長不得斬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論,百將、屯長賜爵一級。”這樣的斬首戰功計算問題。
可以説,在所有東周諸侯國中,唯獨秦人嗜好斬首。
秦軍擊殺敵軍後,還要摘下敵人的腦袋,何故如此呢?
究其原因,無非三點:
一是秦君強烈的帝王意識;
二是秦國獨有的獎懲制度;
三是秦地彪悍尚武的民風。
相比於其他諸侯國,秦地相對偏遠落後,直到西周末年秦人仍以畜牧業為主要的謀生手段。古往今來,遊牧文明多崇尚武力,所以,秦軍才會以勇武著稱。對於周王室來説,秦地就是馬匹鳥獸的產地,在三代時期秦國統治者的祖先都是周天子御用的“馬倌”。
顯然,家臣出身的秦人很難真正融入到貴族社會中,對神秘禮樂的態度也充滿了好奇和嚮往。不過,嚮往歸向往,秦人只領會到禮樂的外在形式,只能模仿到禮樂的表象。在當時,秦人根本無法理解為什麼要積累品行和功德換取權力,而不是採取更為直接的暴力手段。
平王東遷後,身為家臣的秦襄公因護送之功,躋身諸侯,成為了一方貴族。至此,秦人終於接觸到讓他們倍感好奇的禮樂,可以和其他貴族平等論交了。春秋時期,周統衰落,諸侯們各懷野心,想要成為霸主,秦穆公自不例外。秦穆公的戰略目標是入主中原,但這一宏偉的計劃因崤之戰的原因不得不擱置,秦穆公只能退而求其次,轉而稱霸西戎。
其餘六諸侯國,均將秦國視作夷狄,對秦人抱着敵視的態度。在後來的一段時間裏,秦國陷入內亂之中,直到獻公上台內亂才結束。自此,秦國君主逐鹿中原的野心再次蠢蠢欲動。秦孝公效仿秦穆公、秦獻公,重用商鞅,變法圖強,為秦國未來的統一之路奠定基礎。自秦孝公以後的歷代秦君,無不以成王為目標。由此可見,歷代秦國統治者都對制霸中原一統江山充滿渴望。
秦君為達目的追求實效的思想,更是一度影響了秦人,秦軍斬首的習慣便始於此。
秦國推行的軍功制度與其它國家有着根本上的不同,可以説,“斬首授爵”的制度在當時是最系統的。自上而下,秦國的軍功爵位總共被劃分為二十個等級,想要進爵,就要滿足斬首的指標。
根據爵位的不同,秦人能夠享受到的耕地、宅院、奴隸的數量也各不相同,爵位越高的秦人每年繳納的賦税越少,在公共活動中配給的飲食規格越高。客觀來説,秦人想要獲得更好的生活條件,就要想辦法提高自己的爵位,而獲得爵位的唯一方式就是在戰場上斬首。
為了配合軍功制度,歷代秦君均沿用了重農抑商的發展方針。如果讓秦人通過多種渠道獲利,軍功的作用就會消減,秦軍打仗的積極性也會降低。正是通過這種近乎壟斷的方式,秦國統治者向秦人灌輸了這樣的概念:想獲得財富必須依賴土地,想獲得土地就要提高爵位,想進爵就去戰場上砍掉敵人的腦袋!
相比之下,在其他諸侯國,老百姓想發家致富,渠道有很多種。
例如:
齊人可以靠海吃海,從魚鹽業漁利;
趙人可以靠盜墓打劫,向諸侯獻藝;
魯、宋、梁、陳四國通過種植桑麻為業,又因住在這片土地上的老百姓深受禮教影響,所以,他們崇尚節儉喜歡存錢;
楚、越兩地氣候宜人,資源充足,老百姓無需為温飽發愁。
相比之下,秦國的資源較少,文化也不發達。秦國統治者只要能掐住老百姓的命脈——土地,就基本控制了秦人的生存問題。
那麼,秦國的這一套軍功制,放到其它國家適用嗎?
顯然是不行的,因為:齊人文化發達,不吃那一套;魯人宋人獨尊儒術,更是對這種野蠻的制度嗤之以鼻;楚人安逸慣了,骨子裏缺少韌性;趙人太過矯情,很難組織。只有質樸的秦人,不受禮樂的束縛,崇尚暴力美學,追求現實利益,才是最符合軍功制度的。
荀子有云:“秦人其生民郟口,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口,隱之以口,忸之以慶賞,酋之以刑罰,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鬥無由也。口而用之,得而後功之,功賞相長也,五甲首而隸五家,是最為眾強長久,多地以正,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故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鋭士。”
諸侯國都有自己專屬的“王牌軍”,但是,各國軍隊的戰鬥力都無法與秦國比肩,那麼,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秦國的制度大巧不工,將戰功簡化為斬首的數量,將物質生活簡化為爵位的高低。可以説,秦國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斬首機器,而尚武的秦人就是這台機器的零件,通過吞噬其他國家百姓的生命財產完成了對天下的統一。
説到這,我們有必要統計一下,秦國這台斬首機器,究竟在統一的過程中斬了多少人呢?
結合《史記》的記載,我們能夠得出一組數據:
在秦國發動的二十二次戰役中,秦軍總共斬首一百八十萬人。不過,這些戰役都是被收錄進《史記》中的大戰。從《六國年表》來看,秦國總共打了一百三十一場仗,其中,有九十三場是秦國主動發起的。《史記》中僅給出了其中二十二場戰役的斬首數量,並未透露其餘七十一場的斬首數量。
顯然,在這未被《史記》詳細記錄的七十一場戰役中,秦人不太可能放過敵人,但這七十一場戰役中秦人究竟斬首幾何,我們已不得而知了。
因為秦人斬首的數量極多,且斬首被融入到秦國的軍功制度中,秦國才會被魯仲連視作棄禮義尚首功之國。蜀漢文臣譙周説過:“秦用衞鞅計,制爵二十等,以戰獲首級者計而受爵。是以秦人每戰勝,老弱婦人皆死,計功賞至萬數。天下謂之‘上首功之國’,皆以惡之也。”
秦律封診式》中有兩個故事非常耐人尋味。
第一個故事是某個秦兵在打仗時,為了獲取戰功,竟打起了同伴屍體的主意,將同伴的腦袋割下來充數,換取爵位;
第二個故事是一隊士兵在打掃戰場時,因“分頭不均”而發生爭執,竟操戈相向,自相殘殺。
為了增加自己的戰績,完成斬首指標,秦兵竟對出生入死的戰友揮動屠刀,可見,秦軍有多熱衷於斬首。顯然,秦國在統一戰爭中,斬首的實際數量絕對遠超史料中記載的一百八十一萬。對於秦國來説,這是統一大業的一部分,可是,對於其他六國的黎民百姓來説,這就是一場災難。
秦國靠着獨特的暴力美學實現了一統江山的目標,為粉飾這場以武力強佔中原的統一戰爭,讓秦朝歷史地位更加合法,秦始皇將侵略戰爭美化成解放戰爭,並將功德碑樹在舊六國大規模宣揚:“帝之德,存定四極。誅亂除害,興利致福。節事以時,諸產繁殖。黔首安寧,不用兵革。六親相保,終無寇賊。”
前文中我們提到,根據《六國年表》給出的數據,秦國主動發起的戰爭多達九十三次。折算下來,平均秦國對每個諸侯國都發動過六次以上的戰爭。
戰亂本來就是秦人挑起的,秦始皇卻將自己和祖先為中原帶來的戰火強加到六國頭上,以此來粉飾武裝兼併的行為。然而,是非自有公論,直到漢初人們仍將秦國乃至秦朝當作虎狼之國。由此可見,秦始皇樹立功德碑的小聰明並未起到實質性作用。
漢武帝之後,集權統治已成為大勢所趨,人們逐漸認同了這種專制統治的政治形勢,所以,才會對秦國“網開一面”,不再深究秦國武裝兼併的非法手段。後來,幾乎每個封建王朝的開國皇帝都是靠這種“馬上打、馬下守”的方式奠定基業,所以秦國早年的做法逐漸受到後世認可。
秦國之所以能一統江山,很多朋友都覺得秦國的歷代統治者順應民意,滿足了人民的期盼,秦統是東周末期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必然趨勢。如果,將秦始皇留下的功德碑翻譯成現代用語,再將功德碑上的內容與這種觀點做出對照,就會發現,持有這種看法的朋友完全是在用秦始皇的思路思考問題。
只不過,他們的表達的方式不一樣而已。
如果,沒有秦國安插在六國的“間諜”,如果,沒有秦人尚武成風的習性,如果,沒有秦君制定的“斬首軍功制”,想來秦國的統一之路不會那麼一帆風順。
説白了,當時的六國都遵循禮法打仗,講究先禮後兵,秦國就像強盜一樣用暴力手段完成外交。站在六國百姓的角度來看,六國軍隊就是遵守規則的“搏擊運動員”,秦軍是拎着菜刀磚頭不講套路的臭流氓,秦軍固然能打勝仗,但也勢必會遭到口誅筆伐。而秦軍手裏的“菜刀磚頭”,其實,就是“斬首軍功制”。
並且,還有一點值得一提,那就是:秦國的“斬首軍功制”,是以團隊戰功為主,而非傳統上我們所認為的提把菜刀就猛砍人的立功印象。對一般士卒和將官以不同的方式來計算戰功,對於戰功的考核,並非僅憑首級就可定戰功,也要防止作戰士卒作假、冒領。對於將官,更以戰鬥傷亡率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