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剛剛公佈《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也出爐。規定提到,今年高考全國統考時間仍為6月7日、8日,烈士子女、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等多類考生可享加分或優待。
教育部網站截圖
按照規定,今年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試題實施外語“一年兩考”的,第一次考試時間為1月8日,第二次考試時間為6月8日。自命題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試之外的另一次考試時間。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由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
全國統考於6月7日開始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
6月7日
9:00至11:30語文;
15:00至17:00數學。
6月8日
9:00至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15:00至17:00外語,有外語聽力測試內容的應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各省(區、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具體考試科目時間安排報教育部考試中心備案後發佈。省級統考和高校的招生考試時間,分別由各省級招委會和高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確定併發布。
規定也提到了各種高考照顧對象類型。對於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含台灣户籍)考生,省級招委會可根據本地投檔錄取辦法決定,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分值不得超過10分。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參照軍人有關優待政策執行。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來源:新民晚報(駐京記者 潘子璇)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