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考生陸續接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時候,拿到錄取通知,大學生活開啓進入倒計時,很多同學、家長開始愉快的各種準備,十年寒窗終於等來金榜題名時。然而,也有一些同學也接到了錄取通知,心裏卻高興不起來。
我們知道高考志願填報雖然可以填很多個院校,但考生只能最終被一個院校錄取,一旦被某個批次錄取,那麼接下來的志願全部作廢。這就導致一些考生由於志願填報失誤,被自己不喜歡的、不願意去就讀的院校錄取,如果正好專業也是不感興趣的,那麼,他們接到錄取通知的心情就是很沉重的。
於是就有了部分考生不想去讀的情況?那麼,接到大學錄取通知而不去報到,會有什麼嚴重後果?其實只有這一個。
近年來高校新生報到率並不是很高,尤其是一些普通二本大學,有不少考生接到通知後不去就讀而選擇復讀,來年考取更好大學。復讀生早已經是高考主力軍之一,而復讀生中就有相當一部分是已經考取二本以上大學的考生。
不少考生放棄就讀,這給一些院校招生帶來很大影響。但是,讀與不讀似乎都是考生的權利,有關部門、高校無可奈何,然而影響卻是實實在在的。為此,各高校在主管部門的支持下,出台了一條應對舉措。
這就是——如果考生被某院校錄取而放棄就讀,那麼該考生如果下一年再一次報考該校,則不被錄取。
仔細想想這條懲罰措施也是象徵性的,畢竟棄讀考生絕對不可能第二年再報考這所大學。基於以上分析,我們可以明確説,如果你被錄取而選擇放棄,那麼大可以放棄。但是,這樣的決定一定一定要慎重,畢竟是當初認真填報、好不容易考取的;同時復讀的風險不容忽視,要慎而又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