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12月6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教育部獲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了《交叉學科設置與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其中明確交叉學科是多個學科相互滲透、融合形成的新學科,具有不同於現有一級學科範疇的概念、理論和方法體系,已成為學科、知識發展的新領域。
據介紹,2020年3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相關專家開展交叉學科的研究工作。經過深入調研,系統總結國內外交叉學科發展現狀,梳理最新研究成果,結合我國學科管理機制,起草了《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先後徵求了32個省級學位主管部門、有關高校以及教育部相關司局的意見,提交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發展戰略諮詢委員會研究諮詢,並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議通過。
資料圖。圖片來源:新華社
教育部負責人表示,《管理辦法》的目標是構建規範有序、相互銜接的交叉學科發展制度體系,主要思路是科學規範、試點先行、放管結合、創新改革。明確了交叉學科的內涵,明確提出,交叉學科是在學科交叉的基礎上,通過深入交融,創造一系列新的概念、理論、方法,展示出一種新的認識論,構架出新的知識結構,形成一個新的更豐富的知識範疇,已經具備成熟學科的各種特徵。這是在有關學科學位的政策文件中首次明確對交叉學科的內涵進行了界定。
教育部建立了交叉學科放管結合的設置機制,堅持高起點設置,高標準培育,建立了先探索試點、成熟後再進目錄的機制,由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依程序自主開展交叉學科設置試點,先試先行,探索複合型創新人才培養的新路徑。在此基礎上,還明確了試點交叉學科編入目錄的申請條件和論證程序,嚴把質量關。
教育部明確,為確保交叉學科建設質量,結合交叉學科特點,從招生、培養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所有交叉學科學位授權點均須參加週期性合格評估,可不參加專項合格評估。同時,為優化發展環境,提出試點交叉學科可不參加第三方組織的評估。
負責人強調,學科交叉不等於交叉學科,學科建立有其自身規律,需要知識分化融合並形成相對獨立的人才培養體系,能夠適用於學位授予單位規模化、規範化培養人才。
此外,學位授予單位應聚焦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領域,用好學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劑”,根據本單位學科特色大力促進多學科交叉,協同開展複合型創新人才培養。在交叉學科建設方面,學位授予單位應在師資、成果、績效的考核與評價機制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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