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趙晨熙 自2022年12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以來,各地積極引導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進行對標整改。針對機構管理職責不明、證照辦理不暢、培訓行為不規範等問題,教育部先後通過印發專門通知、召開調度會、重點約談等方式,作出安排部署。
在明確管理職責方面,要求各地細化文藝、科技、體育等培訓類別細目清單,並向社會公開發布。
全面規範管理方面,要求各地將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部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台,推動選課、購課、消課、退費等全流程監管全部依託平台進行,堅決防止培訓行為不規範、預收費“體外循環”等突出問題,維護家長合法權益。
下一步,教育部將指導各地進一步完善政策舉措,加快推進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排查整改工作,滿足學生和家長的多樣化需求,使非學科類培訓切實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趙晨熙)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