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六一國際兒童節,幼兒園總少不了舉辦各類表演,看孩子們表演,家長自然開心,但表演節目要收費,你願意交費讓孩子參加嗎?近期,陽光重慶收到多名羣眾反映“個別幼兒園開始收取兒童節文藝匯演費用”的問題。
萬州區星星河幼兒園學生家長反映:幼兒園以辦六一活動為由,向家長們收取150元的文藝匯演費用。
渝北區慧凡童話林幼兒園某家長反映:學校舉辦六一兒童節活動,要求每位幼兒繳納120元的活動費用,費用包含:租用場地、服裝、道具、化妝、攝影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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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幼兒園該不該收六一節文藝匯演費用”,不少網友表示“取之於孩子,也用之於孩子,該收”。
網友@小葉表示:六一活動是為了孩子們舉辦的,考慮到演出效果,給孩子們購置統一的服裝,表演後服裝也沒辦法回收,我覺得孩子們應該交費。
網友@黃先生表示:幼兒園給孩子們慶祝節日,作為家長也很高興,收的錢全部是用於活動,我們覺得應該收。
也有網友發表了不同的看法,認為市教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規定,幼兒園除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及市政府批准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外,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費用,因此,幼兒園不應該再收取兒童節文藝匯演相關費用。
網友@陳女士表示:“舉辦活動的名是學校的,但活動經費要家長買單,感覺有些變味。”
網友@譚先生表示:“演出服裝可以租賃,不是必須購買。為什麼場地也需要租賃?場地租賃費怎麼還能收學生的錢呢?”
此外,還有家長認為,慶祝兒童節的方式不僅僅只有辦文藝演出,學校可以策劃一些內容更加豐富、更加具有教育實用性的活動,既節約了成本,也給孩子過了一個有意義、難忘的節日。
那麼,六一文藝匯演費用到底能不能收?政策又是怎麼規定的呢?
萬州區教委和渝北區教委對此的答覆均是:六一兒童節文藝匯演活動的參與,採取自願的形式,由幼兒園家委會成員及班級老師代收演出相關費用,不屬於亂收費行為。
對此,陽光重慶也諮詢了重慶市教委,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幼兒園應提前告知家長具體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必須遵循幼兒家長自願、據實結算的原則。如果家長不願意交費的,則幼兒園不得強制收費。
但網友紛紛留言:“老師説的是自願參加,但你能説不參加嗎?不交費的孩子就不能參加學校的六一活動嗎?”對此,你有什麼看法?你認為學校該不該收“六一兒童節文藝匯演費”?歡迎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