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寒假即將來臨,為做好本學期結束工作,妥善安排師生的寒假活動,長沙市教育局下發寒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
一、統籌做好期末安排
1. 做好期末後段工作安排。各校結合實際制定本學期後階段和寒假工作安排,有序組織學生期末複習迎考,嚴格控制考前學生的作業量,避免題海戰術。各校要結合當前教育發展新形勢,精心謀劃來年工作,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
2. 及時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資料遴選和上傳,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規範化、常態化。各初中學校要認真組織學生在放假後半個月內,將“長沙市中小學人人通雲平台”中反映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遴選至綜合素質評價管理平台;各高中學校應按全省統一要求,認真組織學生及時做好綜合素質評價資料的學期歸檔工作。
二、常態化落實疫情防控工作
1. 掌握師生及家屬假期安排。學校要全面掌握學生、教職員工及家屬假期安排,儘量減少外出,外出儘量避免到人羣密集場所,原則上不前往國外或者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不跨省域長途旅行。師生出行前要提前瞭解目的地疫情風險等級,跨省域需向學校報備,學校要嚴格落實登記管理,建立師生跨省域出行情況台賬,包括出行時間、返程時間、目的地、乘坐何種交通工具、同行人數等,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引導家長科學安排膳食和家庭活動,關注學生心理狀況和精神狀態,多陪伴,多溝通,營造良好的親子關係與和諧的家庭氛圍。
2. 加強寒假期間校園管理。寒假期間,加強門崗管理,外來人員入校一律實名登記,無關人員不得入校。教育引導住校學生儘量減少出校,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正確佩戴口罩,儘量避免到人羣密集場所。加強各類學習、工作、生活場所通風透氣,對公共區域高頻接觸物體表面,如門把手、電梯按鈕、樓梯扶手等進行每日兩次以上清潔消毒。
3. 切實做好常態化防控措施。加強健康教育,切實引導師生和家長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增強個人防護意識,科學合理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去人員聚集場所,養成勤洗手、“一米線”、用公筷公勺等衞生好習慣,提升健康素養,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出現乾咳、發熱等疑似症狀要及時就醫並報告學校,不得帶病出行。
4. 落實返校前做好健康摸排。師生員工返校前,學校要全面排查師生員工健康狀況,每一位師生員工,從開學前第14天開始,做好健康登記並進行異常情況報告。返校當天,師生員工嚴格進行體温檢測、查驗健康碼、14天健康登記卡,落實各項防護措施方可入校。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師生員工返校時,須查驗一週內核酸檢測報告。師生如有發熱、咳嗽、乏力等身體異常情況暫緩返校,待治癒後憑醫學診斷證明返校。
5. 及早謀劃寒假和春季開學安排。各學校要紮實做好應對聚集性疫情的準備,主動防範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風險,完善應急預案,嚴格做好食品採購人員防護,實施預防性全面消毒處理,強化應急演練。持續開展冬春季校園愛國衞生運動,加強校園環境衞生整治,加強健康知識科普,把新冠肺炎科學防控措施固化為學校傳染病防控措施,堅持多病共防,重點加強冬春季流感、人感染禽流感、肺結核、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傳染病防控,儘可能避免與新冠肺炎疫情疊加的風險。
三、切實做好安全工作
1. 寒假期間,各中小學、幼兒園要組織專門力量,加強假期校園安全巡察,嚴格執行門衞值班制度,嚴格控制外來人員無故進入校園,嚴防盜竊案件的發生。放假前要對教學樓、宿舍、食堂、圖書館等人員聚集場所和配電室、實驗室等重點安全部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充分利用假期對校園內有關設施進行修繕和維護。對於學校難以解決的問題,應迅速書面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黨委、政府,及時尋求解決。
2. 各中小學、幼兒園在放假前,要組織學生開展遵紀守法、安全自護、珍愛生命等方面的專題教育,要通過家長會、家訪、致家長一封信等活動,提醒每位家長假期務必履行孩子安全監管職責,重點做好學生心理健康、交通出行、防煤氣中毒、防火災等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規範燃放煙花爆竹,嚴格遵守“禁放和限放”規定,守護藍天碧水,共建美麗長沙。
3.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交警、交通等部門在假期內對校車進行一次車況檢查,督促本區域內各校車服務提供者做好校車的檢審和維修保養工作;持續推進校車道路交通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切實做好低温雨雪冰凍災害防範應對工作,嚴防校車安全事故。
4. 各中小學要開展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切實加強對實驗室中危險爆炸品(如金屬鈉、金屬鎂、氧氣、氫氣、硝銨類化學品等)規範安全管理,着重開展對劇毒、易製毒、易制爆試劑採購、儲存、使用、廢棄物處置等環節的專項自查整治,建立台賬,委託環保部門審核的專業公司進行回收,及時處置。各省市直學校、子弟學校和民辦高中下學期開學後一週將自查報告和台賬蓋章報學生工作處,各區、縣(市)教育局統計全區情況,建立台賬,統一報學生處,郵箱:[email protected]。
5. 各學校、幼兒園要嚴格落實信息報送制度、領導帶隊值班制度,健全應急預警、協調處置機制,如遇突發事件和重要緊急情況要及時準確按程序上報當地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妥善應對和處理。
四、嚴格規範辦學行為
1. 各地各學校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若干規定》(湘教發〔2018〕21號)、《關於停止普通高中學校組織三年級學生節假日成建制補課的通知》(湘教通〔2010〕465號)等規定,嚴格落實《關於進一步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若干規定》(長教通〔2019〕60號)等文件精神,由學校統籌假期作業數量和作業時間,由學科組、年級組集體研究合理佈置,鼓勵佈置活動性、實踐性、探究性作業,嚴禁佈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引導家長不盲目給孩子報校外培訓班,切實減輕學生課外負擔。不得違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的有關規定,1-2年級不佈置書面寒假作業。嚴禁學校在寒假期間組織任何形式的補課,部分學校因成考、自考、研考等考試耽誤的課時需要補足的,市直學校書面報告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各區縣(市)學校由區縣教育局彙總後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經核准同意後方可按實補足,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2. 各地各學校要嚴格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教發〔2010〕13號)、《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長教考招〔2010〕1號)等文件要求,嚴禁任何學校利用寒假提前啓動招生,擾亂招生秩序。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文化考試,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與任何培訓機構聯合舉行或變相舉行招生考試。
3. 加大規範辦學行為的督查。各區縣(市)教育局結合本通知要求,對轄區內中小學校進行不定期抽查,對公眾舉報信息及時暗訪核查,妥善處理。我局將採取明查暗訪的形式,不定期對學校進行抽查,並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予以情況通報。
根據2020學年度校歷安排,全市各中小學校於2021年1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三年級放假時間為2月5日。2020學年第二學期定於2021年2月27、28日報到,3月1日正式上課,各幼兒園參照執行。
瀟湘晨報記者沈顥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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