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
四川大學清退300餘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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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大學8個學院先後發佈《研究生退學處理決定公告》,對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上百名研究生,作出退學處理。這些研究生中,最早入學的是2002年,最晚是在2015年。
11月10日,川大法學院清退28名研究生
今年清退超300餘名研究生
四川大學研究生院負責人介紹,其實從今年5月起到11月,四川大學已先後有22個學院,發佈了《研究生退學處理決定公告》。本次被清退的學生,均屬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學業的情況。
5月份以來,川大已對300餘名“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學業”且“無法聯繫”的研究生,作出退學處理,部分來校領取書面退學決定書的研究生不在公告名單內。記者在公告名單上看到,這些研究生中,最早入學的是2002年,最晚是在2015年。
為什麼直到現在才公佈退學名單?
四川大學研究生院負責人表示,2017年教育部出台《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指出“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予退學處理”,其中明確包括“學業成績未達到學校要求或者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
依據管理規定,學校從2017年起,就開始實施清退計劃,但本着“關愛學生”的原則延期至今。
4至6年培養時間合理 學生未畢業導師將受罰
據瞭解,碩博士研究生的學制時間全國統一,而各高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有所不同,四川大學規定為4到6年,能不能延長學習年限?四川大學表示,加強培養過程的管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學生的培養質量。
四川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萬學紅表示:像我們這種大學,辦學質量是第一位的,任何事情、任何規章制度、流程管理都要服務於(學生培養)質量。所以(學生培養)質量是剛性的,這個(4到)6年還是根據人才培養的規律,國內外高校辦學的經驗多年的積累,制定的。
不僅是對學生嚴格要求,四川大學也對導師作出了相應處罰機制。只要3年以內有2個同學,在最長學習期限內沒畢業,或者3年以內有2個同學,沒有就業,導師就要停止招收研究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