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學科培訓辦學許可證將下發?專家:並非新規,不意味監管放鬆

新京報訊(記者 馮琪)11月8日,有外媒報道稱,中國將向教培企業發放K9(義務教育階段)學科培訓的非營利性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受此影響,當日相關美股上市教育公司股票盤前大漲。今日(11月9日),經新京報記者多方核實,上述消息中提到的許可證並非“新規定”,實為線上培訓機構“備改審”後發放的非營利性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有專家指出,股價上漲,是對國家規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的“誤讀”。

線上培訓機構備改審並非新規定

據悉,外媒在報道中表示,“中國將向教培企業發放K9(義務教育階段)學科培訓的非營利性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教培公司將被允許在非營利的基礎上經營K9學科類校外培訓”,並透露目前高途等多家公司都在申請K9非營利性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根據政策要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類線上培訓機構實行審批制,且一律登記為非營利性法人。“所以必然會有一批原來備案的線上機構,在達到相關設置要求後,獲得辦學許可證。線上培訓機構備改審並不是新規定,六部門的相關通知九月份就已經發布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教育與開放經濟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曲一帆指出。

7月公佈的“雙減”政策(《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明確規定,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排查,並按標準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

“也就是説,之前我國的線上學科培訓機構並不需要辦學許可證,推進‘雙減’後,必須獲得辦學許可證才能舉行培訓,且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線上學科類培訓必須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解釋稱。

今年9月,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於做好現有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改為審批工作的通知》,強調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明確線上機構審批設置基本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統一的設置要求,對線上機構實施審批,審批通過後發放辦學許可證,並在同級民政或市場監管部門分別登記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法人。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線上培訓機構,一律登記為非營利性法人。

曲一帆告訴記者,根據“雙減”文件規定,線下學科辦學許可不再新增,線上則是由備案轉為審批,是對備案的機構重新依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標準的予以審批,也不能算新增。

許可證下發並不意味着放鬆監管

據悉,外媒報道中還提到:“每家獲得非營利性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的在線教育公司都需要將資金放入統一監管,該決定可能會在本月晚些時候公佈。”

對此,曲一帆指出,關於資金監管問題,十月底,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通知》也就預收費監管全覆蓋做出了明確規定,學科和非學科全覆蓋、新收費和存量資金全覆蓋、線上線下全覆蓋,所以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納入資金監管也是政策應有之義。

11月8日,受外媒消息影響,部分美股上市中國教育公司盤前股價出現明顯漲幅。其中,新東方、好未來等漲幅近10%,高途則一度上漲近20%。

有關注教育板塊的證券分析師告訴記者,股價上漲僅是情緒上的,並不代表基本面或者政策端發生根本變化。

熊丙奇則認為,股價上漲,是對國家規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的“誤讀”。這些誤讀顯然輕視了推進“雙減”的決心,“雙減”督導已被列為2021年教育督導工作“一號工程”。

“這不是放鬆對在線學科類培訓的監管,恰恰相反,是加強監管。獲得線上學科類培訓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必須按‘雙減’規定經營,不能在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開展培訓,也不得進行資本運作。”熊丙奇表示,“雙減”加強對校外學科類培訓機構的監管,不可能放鬆。校外學科類培訓機構及投資者,也不要再觀望,必須配合監管規定,依法依規經營,或者根據企業自身情況推進轉型、退出。

新京報記者 馮琪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李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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