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徐偉倫
□ 本報通訊員 馬聰
又是一年高考季,考生交上答卷走出考場,在等待高考分數的同時,考生和家長開始着手瞭解心儀院校、籌備填報志願事宜。此時,不少詐騙分子也開始蠢蠢欲動,利用考生和家長掌握信息不全面和僥倖心理來實施詐騙,編織低分也能上名校的謊言,在騙取家長錢財的同時,也可能導致考生錯過正常報考時限。對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通過一起典型案例,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理性報考,莫存僥倖。
在這起案件中,被告人劉某謊稱自己與多家知名高校有內部協議,可以通過“預留名額”“計劃內預留名額”“託關係”等多種方式,幫助高考分數未達到相應高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進入知名音樂學院或者國外名校就讀,並承諾辦理不成全額退款。最終,劉某從9名高考學生的家長手中騙走了80餘萬元。
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11萬元。北京一中院二審後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介紹,近年來利用高考進行詐騙的案件,詐騙手法主要有“花錢買名額”“國內不行國外‘行’”“調高分數”“虛假入學”這四種類型。
在“花錢買名額”的騙局中,犯罪分子通過偽造虛假的特殊錄取方式,謊稱可以找關係讓不夠錄取分數線的學生也能被高校錄取,騙取被害人信任。例如,謊稱自己和高校的領導有私交,可以讓未達正常錄取分數線的學生,通過“計劃內預留名額”“預留名額”的方式被“破格”錄取,並提供一定的培訓服務。
此外,還有部分犯罪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長的急切心理和僥倖心理,散佈支付一定費用,就可以提前查詢或者調高分數的消息,以此騙取錢財。
在“國內不行國外‘行’”的騙局中,犯罪分子抓住考生和家長希望進入高校的心理,虛構國外高校招錄計劃、渠道,吸引分數不夠報錄國內院校的考生和家長,騙取被害人信任。
在以往審理涉及高考入學的詐騙案件中,為了讓家長相信孩子已被高校錄取,部分犯罪分子還會通過租賃房屋、聘請師資、安排軍訓等方式,讓學生和家長誤以為已經實際入學就讀。最終,不僅造成學生家長的財產損失,還耽誤了學生的青春年華。
對此,北京一中院提醒,無論是查詢高考分數,還是高校招錄信息、報志願信息,應以各地教育部門通知、高校官方網站為準。不存在可以提早查分的特殊渠道,查分需要通過官方渠道,切勿相信不明渠道的短信或網站中提供的所謂查分網站,不要點擊釣魚鏈接或在假冒網站上輸入個人身份和賬户信息。高考招生錄取有嚴格的流程,只有填報了該校志願且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才有機會被錄取,勿信任何聲稱可以花錢購買錄取名額的騙術。對於計劃出國留學的考生,應通過正規留學機構辦理相應的手續,通過正規、官方流程報考國外院校。
在填報志願時,考生和家長應深入瞭解招生政策和信息,深入研究意向高校的招生政策,明確不同類型招生之間的區別,制定科學適宜的報考計劃。
“高考只是人生中一次重要的但並非唯一的轉折點。”法官提醒,考生和家長都應端正態度,樹立正確的得失心,在成績、能力限度範圍內尋找適合自己的高校,切勿心存僥倖。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