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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下簡稱《體育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訂通過,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體育法》中第三章“學校體育”章名修改為“青少年和學校體育”,同時在總則第十條中明確“國家優先發展青少年和學校體育,堅持體育和教育融合,文化學習和體育鍛煉協調,體魄與人格並重,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這些法律、法規、政策的修訂和出台,充分體現出體育在青少年成長中的多元價值。
9月21日,姚基金聯合資助者圓桌論壇“運動促進青少年發展議題小組”邀請中國教科院體育衞生藝術教育研究所所長吳鍵、國家體育總局青少司四級調研員陳石展開線上研討會。多家關注青少年發展、兒童教育、學校體育公益等議題的公益機構、學校齊聚線上,共同探討《體育法》即將落地背景下,社會力量如何更好地參與、助力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教育,幫助更多青少年全面發展。
“新《體育法》對新時代學校體育改革發展而言,是個巨大的利好,可以使學校體育有法可依。但是,新《體育法》的頒佈並不能立竿見影解決當前所有問題。”中國教科院體育美育教育研究所所長吳鍵認為,當前我國學校體育存在多個問題,如體育評價制度剛性不足、師資配置缺口大、課程開課不足、體育培訓不規範、體育特長生招生道路變窄等,這些問題的解決,亟需得到法律的支撐和保障。
“當前,學生體質健康問題依然嚴峻,耐力、力量、速度素質下降趨勢沒有得到根本扭轉,超重肥胖、視力不良,姿態不佳問題呈現增長態勢,大學生羣體體質健康短板明顯,這些已經對國家人力資源強國建設構成一定的威脅。”吳鍵表示,新《體育法》要真正落地,還要依託後面的司法解釋,更需要與之配套的實施細則的制定。
國家體育總局青少司四級調研員陳石,曾親自參與《體育法》第三章修訂相關具體工作。他介紹,新修訂的《體育法》第三章章名變化的背景就是國家高度重視青少年體育發展和青少年健康成長。“我們認為‘優先發展’的加入,與落實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的教育強國、體育強國、健康中國戰略息息相關,我們有理由期待在接下來的時間裏,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會有更好的發展。”
在“開放空間:我為新體育法落地出主意”環節,湖南長沙高新區虹橋小學校長周琳、重慶市黔江區新華小學體育教師黃天文、優肯籃球創始人丁仁海等人從學校最佳實踐經驗、如何激發老師和學生參與體育內生動力、社會培訓機構與學校合作等角度各抒己見。本次線上研討會共有三百多位來自公益、學校、體育行業的人士參加,各方均表示新《體育法》的實施能夠助力青少年、學校體育教育向好發展。
主辦方代表姚基金秘書長葉大偉表示,新《體育法》第三章對於青少年和學校體育進行了主體、對象、場域、責任的細化與明確,對未來各方依法保障、參與、支持青少年和學校體育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也為未來家、校、社協同參與指明瞭方向,特別是給更多公益組織參與支持提供了有利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