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明確!職業本科與普通本科學位證書具有同樣效力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金震

近日,《關於做好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工作的意見》發佈,明確具有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學士學位授予權的學校可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在證書效用方面與普通本科價值等同,在就業、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樣的效力。

意見明確,申報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學士學位授權的學校須為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可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學士學位按學科門類授予。教育部在頒佈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時,應明確專業歸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目錄的專業名稱、代碼、歸屬的學科門類發生變動時,省級學位委員會應對授權進行相應調整。

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學位授予程序,制定本單位的學士學位授予標準。本科層次職業教育暫不開展第二學士學位、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複合型人才培養項目、聯合學士學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的授予工作。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單位應建立學士學位管理和質量保障的相關規章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確保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學士學位授予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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