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丨禁止公辦高中招收復讀生,更要摒棄升學率至上
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把資源和精力集中到育人方式改革上,集中到發展素質教育上
日前,重慶市教委印發《關於禁止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的通知》,禁止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該《通知》要求各區縣教育部門、各高中學校要加強高中招生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舉辦復讀班,不得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復讀班,不得在培訓機構以學校名義舉辦復讀班,不得招收復讀插班生,新生入學的高一年級不得出現大班額增量,保障高考綜合改革的順利實施,保障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深入推進。
事實上,早在2002年,教育部《關於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中就明確規定:“各地公辦高中不得佔用學校正常的教育資源舉辦高中畢業生復讀班,也不得招收高中畢業生插班復讀”。説起來,這項規定已經出台近20年了,而且這20年裏,教育部不斷在重申此規定。
之所以要堅持這條規定,原因在於,公辦高中教育資源本就有限,尤其是優質高中資源更顯不足,難以滿足社會的需求,它首先應該保障的是應屆生接受高中教育的需求。在一些地方中考難度比高考難度還大的情況下,允許公辦高中接受復讀生,讓同一人多次享受公辦高中教育資源,擠佔的必然是應屆生的教育機會,是對廣大應屆生的權益損害,也是對教育公平的損害。
雖然相關規定早已明確,而且是三令五申,但一些地方公辦高中舉辦復讀班的情況仍然屢禁不絕。重慶市教委此番的《通知》也指出,此前出台了相關文件,提出了堅決貫徹教育部要求的有關規定。但是,該市個別普通高中仍有舉辦復讀班、招收復讀生的情況。這就有必要追問,為什麼個別高中學校無視禁令,仍然要舉辦復讀班?部分原因可能是,個別學校為了追求“一本”升學率和名校錄取數,鼓勵高分考生繼續復讀、開展復讀宣傳等,甚至在資源配置上還向復讀班傾斜。
管住公辦高中舉辦復讀班,重點要加強監督查處,通過明察暗訪等多種形式,重點查處違規辦學行為,對於紀律執行不嚴,打折扣、搞變通的單位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去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明確把改革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推進科學履行職責作為重點任務,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傾向,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鈎等。
重慶市教委此次發佈的《通知》也從改革教育評價方面提出了相應對策,包括“不得以任何形式統計、公佈初、高中學校的升學人數、升學率等”“嚴禁宣傳炒作所謂‘高考狀元’”。
説到底,要讓高中學校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讓各個層級樹立正確的教育政績觀,履行維護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的責任,最重要的還是教育評價體系的重塑,是要改變教育質量考核的評價體系,引導區縣、學校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把資源和精力集中到育人方式改革上,集中到發展素質教育上。如此,想必也就沒有動力違規舉辦復讀班了。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楊三喜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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