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清朝,雖然有不少學者美譽不斷,盛讚這是一個偉大王朝,但無法掩蓋的一個事實是清朝貪官多,比漢唐宋元明要多得多。清朝貪官多的原因很多,但其中一個叫“捐官制度”,就是花錢買官。既然花錢買官,那麼自然要賺回來,總不能不計個人財務得失,為大清封建主義事業添磚加瓦吧。
所謂“捐官”,又稱捐納,是封建社會時期為彌補財政困難,允許士民向國家捐納錢物以取得爵位官職的一種方式,説到底就是朝廷賣官鬻爵。
《史記》記載,“秦得天下,始令民納粟,賜以爵”,説明“捐官制度”由來已久,此後漢唐宋元明都有一套捐納制度,曹操父親曹嵩就曾花一萬萬買了個太尉。先秦時代,“捐官制度”中國家賣的是爵位,漢武帝之後,因為連年打仗軍費緊張,於是便出賣官位,以增加收入,支付龐大的軍費開支,至此 “賣官鬻爵”才合二為一。
既然歷代都有捐官制度,為何唯獨説這是清朝貪官多的源頭之一呢?因為清朝捐官制度與歷朝歷代不一樣,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清朝捐官制度已經成系統化,是作為國家一項重要財源來長期組織經營,二是其他朝代捐官得到的大多是虛職,不能正常升官,吸引力太低,鮮有人購買,但清朝捐納之後,就能在國家制度下的正常升官,科舉考不上,甚至沒有功名在身,都可以通過捐納的途徑來做官、升官,歷史上的李衞、胡林翼等都是捐官出身,曾國藩則曾通過捐納籌措軍餉。
清朝的捐官制度,準確的來説始於康熙時期。
1674年,因為削三藩用兵,朝廷財政吃緊,為了籌集軍餉,康熙以4000兩的價格,公然販賣500個知縣的名額,開了販賣實權官職的先例。在中國2000餘年的封建王朝中,別説其中明君了,即便歷史上的昏君在財政極度困難時,也不敢公然叫賣500個知縣名額。
更為重要的是,當時每次科舉錄取人數才200多人,捐官的數額卻遠大於正規途徑。而且,康熙這一次賣官,完全是隻看重銀子的多少,而不問學問的多寡,造成很多根本沒有才學的人堂而皇之成為知縣。
清人歐陽昱在《見聞瑣錄》記載,捐官者到任後“如委羣羊於餓虎之口,雖有強弓毒矢在其後,亦必吞噬無所顧”,弄得老百姓叫苦不迭,為了撈回捐官時花的大筆銀子,他們肆意加派糧餉。但朝廷根本不管這些,以至一些大商人銀子多,竟為襁褓中乳臭未乾的小兒捐官,妄想能世代為官;一些小商人合夥捐官,先做縣令撈足錢財,然後再捐高一級官員,將官員當成生意來做。
所以説,康熙是清朝貪官多的始作俑者,一點都不冤枉他。至於《康熙王朝》中,康熙一本正經的感嘆貪官多,其實還不是他自己造成的?
乾隆時代,捐官進一步升級,平民可以捐貢生、監生,甚至官員則可通過捐錢升職。比如,想當國子監博士,進士就只需要捐370兩,沒考中進士則需要捐520兩,舉人則要捐660兩等。乾隆晚年,還弄出一個“議罪銀”,就是提前在和珅那存錢,犯錯了直接扣除,這相當於捐官制度的衍生品。
嘉慶年間,捐納徹底開始氾濫,不僅文職,武職也可以捐納,只要有錢,幾乎都可以做官。太平天國期間,捐納的收入更成為了朝廷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基本佔據了清政府年財政收入的10%以上,甚至最高達到過48%。
但天下實實在在的職位就那麼多,官員數量卻很龐大,怎麼辦?已經捐了官的想要實缺,那麼就要再花錢賄賂上官。
由於走捐官途徑的官員數量龐大,所以清朝貪官必然多,即便捐官中出現一些廉潔之人,但為數也極為稀少。雍正時代推出“養廉銀”,收穫一片好評,但合理化、公開化的捐官制度對其卻是一個實實在在的諷刺。一邊要官員廉潔,一邊又公開賣官,魚和熊掌焉能兼得?
毫無疑問,捐官是一道惡政,嚴重違反公平原則,嚴重破壞國家信譽,最終苦難會落到百姓頭上,所以飽受批評。但這樣一道惡政,卻在西方國家生根發芽發揚壯大,甚至至今猶存。
16世紀的意法戰爭中,法國戰敗,國王弗朗索瓦一世被俘(見上圖)。弗朗索瓦一世回國之後,第一件事就是籌集資金準備再戰。但國庫空空如也,財政狀況極其糟糕,怎麼辦?弗朗索瓦一世於是就公然賣官,而且與當時中國不同的是,直接買實實在在的官職,並非虛職。
1522年,國王弗朗索瓦一世下令組建了賣官的專門機構,從此官帽可以象商品那樣合法買賣,國王對賣官收入徵税,尤其一段時間內法國的法官都是買來的。最終,賣官收入最高佔到了法國財政收入的51%,堪稱當時法國絕對的支柱型產業。
對於這一糟糕的賣官政策,西方學者如何評價的呢?法國學者托克維爾曾指出:“當問題只涉及法官時,賣官鬻爵往往是有益的,因為好的司法的首要條件即是法官完全獨立;但是當涉及行政制度本身時,賣官鬻爵卻始終是十分有害的,在這裏需要的是責任心、服從和熱忱。”托克維爾認為司法界賣官制是有益的,行政界賣官是有害的,耐人尋味,其實這與資產階級崛起,希望掌握司法權有關。
除了托克維爾,更有很多學者讚美賣官制,學者帕熱斯讚美賣官:“它有利於低等階級向上攀升,有助於領導階層的新陳代謝,資產階級因此能夠行使公共權力並積極支持絕對君主制”。
之所以有這麼多讚美,與歐洲政治制度有關,秦朝時陳勝就喊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但歐洲到了16、17世紀,依然是“王侯將相真有種”的時代,很多官職被貴族壟斷,而資產階級有錢無權,所以賣官制出來之後,反而讓他們看到了買到權力的可能,進而進一步促進資產階級的發展壯大。
當然,賣官制度畢竟嚴重違背公平原則,所以資產階級崛起之後,西方也就慢慢將之部分廢除了,但在部分領域還保留着。比如教育領域,富商對知名高校大筆捐款之後,就能擁有一定的入學名額;還有駐外大使,總統會提名競選金主擔任駐外大使等,都是屬於捐官的衍生形態。
參考資料:《從清代捐官執照看清代捐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