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大高校秋季學期開學已有一段時間,然而,仍有一些本該出現的學生遲遲未能現身,只得被認定為“棄讀”。近日,中國政法大學在官方網站上公示了32名因故無法按期入學的2022級研究生新生,引發熱議。不乏有人認為,這些“錄而不讀”的學生浪費了研究生招生名額,對其他考生不公平。據中國政法大學工作人員介紹,相關專業已經無法補錄,但是學校會尊重這些考生的選擇。
近年來,本科生、研究生“錄而不讀”現象日益受到關注。2021年,安徽師範大學有105名全日制本科新生放棄入學資格,福州大學有119名本科學生放棄入學資格,華南農業大學有177名本科新生放棄入學資格。除此之外,中國地質大學、太原理工大學、蘇州大學等高校的名字也出現在相關新聞之中。其中,不乏有口皆碑、眾人嚮往的名校。
站在高校的立場上,學生不來就讀有一種被“放鴿子”的不良感受。為此,早年一度有高校提出:要對放棄錄取資格的學生設立“黑名單”。不過,經過多年討論,輿論普遍認同:高校錄取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不宜給不來就讀的學生輕易扣上“失信”帽子。考生在規則許可的範圍之內,追求個人最優選擇,有其自身合理性,現行錄取制度也缺乏懲罰“棄讀生”的依據。
然而,在高校與“棄讀生”的矛盾之外,還有另一重不容忽視的矛盾。這矛盾存在於放棄錄取者與未獲錄取者之間。對“棄讀生”怨氣最重的並不是高校,而是那些因為微小的分數、名次差距,與理想院校失之交臂的人。站在這一羣體的視角上看,那些放棄入學的人,浪費的是他們夢寐以求的機會。
這麼説,不是要對“錄而不讀”的考生搞“道德綁架”。而是希望高校和有關部門對現行錄取制度加以改進,預防矛盾發生。錄取制度還需充分考慮考生“棄讀”的潛在可能性,設計相應對策。通過更加合理、靈活的制度設計,高校和考生之間可以避免溝通不暢造成的資源浪費,實現更加高效的雙向選擇,把避免教育學術資源浪費作為高校錄取工作的制度目標。
要實現這一目標,有不少案例與經驗可資參考。部分海外高校在錄取考生時,會依照排名次序,給未獲錄取的學生設立較長的輪候名單,一旦有獲得錄取的考生放棄資格,輪候名單中的考生就能依序遞補。當然,要讓這一制度順利運轉,離不開高校與考生的事先溝通,只有在被錄取者提前通知高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的情況下,輪候者才有可能在開學前得到補錄。如何在高校與考生之間建立信任,並且留出足夠的緩衝期,讓學生預先作出選擇,應當成為錄取制度設計的重要一環。
近年來,國內有學者提出:應當在錄取過程中為高校和考生提供更直接的溝通渠道,建立“雙向確認”機制,從而最大限度保證被錄取者的就讀意願。缺乏溝通渠道,正是近年來考生“棄讀”現象頻發的關鍵原因。很多時候,“錄而不讀”的考生都不是存心要欺騙高校,只能通過不來報到的方式被動表達個人意願。對此,如果能改進錄取期間高校與考生的溝通模式,無疑是多方共贏的好事。歸根結底,優化招生流程,才是最值得社會關注的問題。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