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俠小説和古裝電視劇當中,大俠的形象可以説深入人心。但在劇情當中,也有許多讓人不理解的地方,尤其是古代大俠在飯館吃飯的時候不點菜,只説好酒好菜都上來,吃完飯也不算賬,扔下點錢就走,這跟我們現實生活實在是差別太大了。
首先,倘若這類場景,放生在明朝中葉(16世紀)之前的中國古代世界裏,可以説嚴重不靠譜。倒不是“大俠”們沒錢,而是在明朝中葉以前,“用銀當錢”這事兒,屬於嚴重不合法。就算大俠“敢放”,店家也未必敢收。
中國人使用白銀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600年左右。甘肅玉門火燒溝墓地出土的銀鼻環,公認中國境內最早的銀製品。戰國時代的墓葬也告訴我們,那時的白銀,已被國人用於“武器”“首飾”等各個領域。但“當錢用”的歷史,卻顯然短得多——明朝弘治元年起,徵税才開始用銀。嘉靖四年起白銀大量在市場流通,隆慶元年明朝正式宣佈“凡買賣貨物,值銀一錢以上者,銀錢兼使”。白銀這才算完成“上位”,成為法定貨幣。
而在這之前,“拿白銀當錢用”會有多麻煩?就看號稱富庶的唐代,其實哪怕是盛唐年間時,大唐也常為“貴金屬原材料不足”苦惱。別説白銀了,鑄錢的銅都是年年稀缺,唐朝曾限制商人帶銅錢出境,甚至禁止民間買賣銅料。銅都如此貴,用白銀當然更奢求:唐代倒是把白銀做成“銀挺”,然後就是用來做各種金銀器,或是當饋贈禮品。直接拿來當錢用?幾乎是沒有。大額的貨幣支付,在唐代多是用綢緞布帛。
那到了傳説中“商品經濟發達”的宋代呢?白銀“當錢用”的時候,倒是比較多了。比如宋朝“花錢買和平”的《澶淵之盟》,每年就是要支付“銀十萬兩”(後來增到二十萬兩)來“買和平”。宋高宗“臣構”靠“必殺飛”換來的《紹興和議》裏也規定,南宋每年要“上貢”給“金大伯”二十五萬兩白銀。此外南宋官府採購糧食茶葉等物資,也經常“出銀十萬兩”,發軍餉時也經常“犒軍銀”,看似“白銀當錢用”的時候不少。
但事實上,除了“買和平”“孝敬金大伯”外,宋朝日常用銀,哪怕是官府行為,也往往是把白銀兑換成銅錢後再支付——白銀距離“法定貨幣”,那時還是很遠。
所以,就算是傳説中“大俠很多”的兩宋年間,大俠們行走江湖,花錢時也不用白銀。比如宋初江湖上的知名豪俠,亦後後來“發明紙幣”的一代名相張詠,早年在江湖上行俠仗義時,也常接受“粉絲饋贈”,比如仰慕他的湯陰縣令,就饋贈給他“萬錢”。他在江湖上大殺南北,住過不少酒館客棧,但結賬的時候也是用銅錢。“扔下一塊銀子就走”的豪邁事兒?那是真沒幹過!
為什麼會這樣?根子上還是白銀太少。中國本身就不是產銀國,銅礦本來就少,銀礦當然更少。唐朝年間,中國每年的白銀產量也不過一萬五千兩。宋代時手工業大發展,但“賺白銀”最多的北宋年間,白銀的最高產量也只有每年88萬兩,正常年景只有二三十萬兩。就這麼點白銀,每年還要“刨出去”幾十萬兩“買和平”“孝敬金大爺”,這宋朝的“積貧積弱”,看這“缺銀”,就知道有多嚴重。
所以北宋靖康之恥時,金兵獅子大開口,要北宋“孝敬”一千萬兩白銀。號稱“豐亨豫大”的汴京城翻了個底朝天,從皇宮到老百姓家,家家白銀掏乾淨,最後也只湊了一百萬兩白銀,只是五百多年後李自成在北京“追餉”所得的七十分之一。到了南宋給“金大伯”送孝敬時,由於產銀地都“割”了出去,南宋白銀產量鋭減,每年的二十五萬兩白銀“孝敬”,也是勒緊褲腰帶都常湊不齊,每次過去“交割”,都常惹得金國官員罵娘。
看過這類景象就知道,網絡上流傳甚廣的“宋朝白銀收入過億”“宋朝白銀遠超元明清”的“高論”,多是一本正經的胡説八道。放在這樣的年代裏,哪位“大俠”能在飯館裏“吃完飯放下一塊銀子就走”,分明是“來錯了時代”。
而明朝中期起,白銀扶搖直上的地位,以及最終成為“法定貨幣”的上位史,也同樣得益於白銀的大量湧入。隨着“航海時代”的到來,明清的外貿水平遠超唐宋,單是16世紀的幾十年裏,明朝就像葡萄牙西班牙賣出了二百萬件瓷器。另外明末每年僅從澳門一地賣出的絲綢,就多達六千擔。還有白糖、鐵鍋等“中國製造”,全憑着硬核的工藝水平,年年在國際市場大賺。
發展到清朝雍正年間時,單是在廣東一省,每年紛至沓來的“夷船”都不帶洋貨,每艘船都是滿載白銀,上岸就拼命掃貨。單是享譽中外的佛山鐵鍋,每年就要賣出兩萬多斤。可以想象,有多少白銀因此“蜂擁”入中國。以十七世紀西班牙殖民當局的報告,單是每年從菲律賓湧入中國的白銀,就在200萬比索以上。日本學者小葉田淳斷定,明末從日本流入中國的白銀,保守估計在七千萬兩以上。甚至許多外國學者認為,這一時期,全世界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白銀,都進入了明清時代的中國市場……
以這個意義説,白銀“法定貨幣”的“扶正”過程,正是古代中國外貿“賺世界錢”的縮影。
這樣的大趨勢下,“下館子掏銀子”也成了明清生活的日常,豪氣的大俠們,自然也有可能“豪氣”一把。但“放下一塊銀子”在桌上,在明清年間能有多少購買力呢?明清年間的白銀,最大的有五十兩一錠的銀錠,另外還有“二十五兩”“十兩”等各個級別。更小的還有“銀錁子”。
這些大大小小不等的“一塊銀子”,都能在飯館裏吃到什麼?可以看看物價:以萬曆年間《宛署雜記》統計,1錢6分白銀可以買8斤上等豬肉,1錢白銀可以買5斤鯉魚,4分白銀可以買一隻活肥雞。明代小説《金瓶梅》裏,西門慶的女兒女婿妻妾等九人,花一兩銀子就辦了桌“燒鴨兩隻雞金華酒配菜”的上好酒席,九個人連吃帶喝吃了一天。至於五十兩的大銀錠?《三言二拍》更告訴我們,可以買套“墳邊左近”的低檔房了。
再可以看看工資,明代縣衙裏的馬伕,年薪是40兩白銀,但縣衙裏的更夫,年薪只有3兩6錢。“鋪兵”的年薪也不過9兩六錢。放在清代的官員階層,乾隆年間巡撫的“年俸”是150兩,總督的年俸是180兩。
所以説,無論比物價還是比工資,如果哪位大俠真的“放下一塊銀子就走”,哪怕是幾兩銀子的銀錁子,那也能叫店家樂開了花。能這麼幹的大俠,必然是“土豪級”。
特別是放在鴉片戰爭前夜,“一塊銀子”的購買力,那要比之前更高:和明末清初年間“火熱外貿”的景象不同,乾隆年間時,一批批傳教士“學習”走了中國的造紙、瓷器、紡織。種茶等產業技術,外加西方工業革命的推廣,“中國貨”的優勢早已不在,反而海外洶湧而來的鴉片,卻讓中國的白銀大量外流。19世紀的前三十多年,英國向中國走私了四十多萬箱鴉片,保守估計賺走了三億多銀元。
如此一來,就帶來了惡性循環,一邊是白銀大量“流出”,中國境內白銀鋭減。白銀的價格也飆升。乾隆年間時,中國的一兩白銀兑換八九百文銅錢,但道光年間時,一兩白銀卻要兑換一千七百多銅錢。而老百姓完糧納税,卻還要把手裏的銅錢兑換成白銀,等於是多一道盤剝。鴉片戰爭前夜,以林則徐的嘆息説,蘇州漢口等昔日的商業重鎮,都是“各種貨物銷路皆疲”,缺銀的困境,困擾近代前夜的大清上下。
而另一方面,民間無比重要的“一塊銀子”,放在鴉片戰爭前夜的官場上,卻是越來越不值錢。以《道鹹宦海見聞錄》記載,當時的清王朝,已是越窮越腐敗,民間難得見白銀,官場上卻一切白銀開路:在當時經濟相對不發達的陝西,每年給西安將軍家的門子,都要多次送禮,每次“門包”至少四十兩。給西安將軍的“三節兩壽禮”,每次至少八百兩白銀。給當地其他“同級高官”,也基本是這待遇……
甚至,剛就任陝西糧道的張集馨,當時進京活動,單是給京城各級官員送“別敬”,前後就送出一萬九千兩。這“手筆”,放在當時的清代官場,還都是“摳門”級別。卻足以叫武俠小説裏“豪橫”的大俠們,“放下一塊銀子”後自嘆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