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爾哈赤為何沒有選定繼承人,而要採取八貝勒“共治國政”之制?

《雍正王朝》最出彩的,是胤禩等人逼宮的那一段,這裏面也涉及到一個清代的知識點——八王議政。那麼,何謂八王議政呢?努爾哈赤為何不選定一個繼承人而要採取這種無奈的辦法呢?

努爾哈赤為何沒有選定繼承人,而要採取八貝勒“共治國政”之制?

“八王議政”的説法其實不夠嚴謹,官書的説法稱為和碩貝勒“共治國政”。這個制度的產生,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它與八旗制度下和碩貝勒的強大權勢有着密切的關係。

和碩貝勒,按照滿文的翻譯,應為“一方之貝勒”,即一方之主。《滿文老檔》有時將和碩貝勒稱為“和碩額真”、“固山貝勒”、“旗主貝勒”,簡稱旗主。

順治元年(1644年)清軍入關以前,先後當過和碩貝勒的有大貝勒代善、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莽古爾泰、四貝勒皇太極,還有德格類、阿濟格、多爾袞、多鐸、嶽託、杜度、薩哈廉、豪格等。努爾哈赤長子褚英,曾領有部眾五千户,每户按二丁計,當有一萬丁,也應是旗主。

天命年間,八旗各有旗主,正黃、鑲黃二旗長期由努爾哈赤自領,晚年他將二旗的六十個牛錄一分為四,給大福晉烏拉那拉氏所生的三個兒子阿濟格、多爾袞、多鐸各十五牛錄,自留十五牛錄。死前命第十二子阿濟格、第十五子多鐸為二旗旗主。正白旗旗主是皇太極,正藍旗旗主莽古爾泰,鑲藍旗旗主阿敏,正紅旗、鑲紅旗旗主是代善,杜度為鑲白旗旗主。天聰、崇德年間,各旗的旗主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

努爾哈赤為何沒有選定繼承人,而要採取八貝勒“共治國政”之制?

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已滅哈達,人丁增多,遂加以整頓。每三百丁編為一牛錄,立一牛錄額真管轄,旗分黃、白、紅、藍四色。萬曆四十三年,又滅了輝發、烏拉,丁口大量增加,轄地遼闊,乃確立八旗制,每三百丁為一牛錄,五牛錄為一甲喇,五甲喇為一固山(旗),將原旗的黃、白、紅、藍四色鑲為八色,成八固山(八旗)。努爾哈赤將牛錄和旗分與諸子侄,使其成為轄領和專主。

努爾哈赤創立的八旗制,使各旗的和碩貝勒(固山貝勒、旗主貝勒)擁有很大的權力,分別成為本旗的所有者和軍事統帥,是本旗之主,與旗下人員之間的關係,是君臣關係,從某種意義上説,還是主奴關係。旗下官將兵丁,都得聽從旗主貝勒的調遣,都須服從旗主的命令。

早在天命建元的前三四年(1612-1613),努爾哈赤就在進軍烏拉時説了兩句綱領性的要緊的話:“若無阿哈,主(額真)何能生!若無諸申,貝勒何能生!”

努爾哈赤為何沒有選定繼承人,而要採取八貝勒“共治國政”之制?

天命六年(1621年)閏二月,努爾哈赤又説:“貝勒當愛諸申,諸申須愛貝勒。”同年二十八日他又下諭講:“汗善待國人,國人對汗亦好,貝勒善待諸申,諸申亦對貝勒好。若汗知國人之苦,貝勒知諸申之苦,則諸申、伊爾根雖勞苦從事,亦無怨恨矣。”

這一系列的汗諭,中心思想是諸申必須尊諸貝勒,特別是本旗旗主貝勒為父,聽其轄束,當兵服役,納賦供税,為其效勞。若有怠慢不恭,不要説一般諸申要遭受旗主貝勒的從嚴懲處,就是八旗官將也要罰銀降職,甚至監禁處死。由此可見旗主貝勒權勢之大。八和碩貝勒擁有這樣大的權力,是“共治國政”制產生的一個重要條件。

另一方面,選擇汗位繼承人的困難,也對共治制的出現,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努爾哈赤從一個小部酋長之子,在父、祖被殺,親族變心,部眾離散,仇敵威逼,險遭滅門之禍的惡劣形勢下,英勇不屈,幾經鏖戰,歷經千辛萬苦,才網羅了一批戰將,打下江山,建立起強大的後金國。

努爾哈赤為何沒有選定繼承人,而要採取八貝勒“共治國政”之制?

創業之艱辛,努爾哈赤是深有所感的,因而很早就想選擇理想的嗣子,親手教導,親眼督察,讓其迅速成長,理好國政。早在五十二歲時,他就着手處理這一重要問題。當時已經成年,能夠統軍征戰,為汗喜愛的兒子,有四個人,即長子褚英、次子代善、五子莽古爾泰、八子皇太極,前三人是大福晉所生,後者為愛妻之子,四人均已成為有權有勢的貝勒。

論軍功,論嫡長,褚英最有資格,但努爾哈赤嫌他心眼狹窄,處事不公,但若立其他人,又有“僭越”之嫌,想來想去,還是決定讓褚英執政。努爾哈赤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讓褚英得到鍛鍊,使其能學會理國治政,承擔起主持後金政事的重任,並在八旗官將兵丁中樹立起威望,以便他去世後能順利繼位。

不過褚英確非璞玉,難以雕琢,其後的表現讓努爾哈赤十分失望。在他發現褚英虐待四弟、五大臣而加以訓斥時,就講得很明白,他説:

“吾非因年老、不能征戰,不能裁決國事秉持政務,而委政於爾也。吾意,若使生長於吾身邊之諸子執政,部眾聞之,以父雖不干預,而諸子能秉國執政,始肯聽爾執政矣。”

努爾哈赤為何沒有選定繼承人,而要採取八貝勒“共治國政”之制?

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所以努爾哈赤在監禁處死褚英後不久,又擇立代善為嗣子,而且明確稱為太子,告訴諸貝勒大臣,他去世以後,由代善繼位,叫代善要“善養”其繼母及諸弟。可是,由於代善本人的過失,由於有人暗中盤算和火上加油,努爾哈赤大怒,於天命五年九月廢掉太子。

此時,四大貝勒中,代善被責,莽古爾泰生母被休,阿敏為侄,自難入選,唯一未受牽連的是四貝勒皇太極,可他畢竟還不是“中宮”之子,有此缺陷,很難為其他貝勒接受。第三個大福晉所生的阿濟格、多爾袞、多鐸,年歲太小,選為嗣子,實為困難。

因此,努爾哈赤有了讓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的想法,讓諸貝勒、眾大臣在誓言中,第一次提出了立八和碩額真,共同裁決大事。但由於各方面的原因,此事未有實行,直到天命七年才正式確定。

努爾哈赤為何沒有選定繼承人,而要採取八貝勒“共治國政”之制?

總體來説,正是由於八旗制度下和碩貝勒擁有強大的權勢,諸貝勒之間矛盾重重互不相下,以及無法選定合適的嗣子,努爾哈赤這才決定在他去世以後,不沿襲自己的國主獨尊的舊制,而採取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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