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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手機!辦聽證會!華政附中邀家長學生共修2.0版“手機管理校園法”

由 俎巧玲 發佈於 經典

圖説:聽證會現場 來源/採訪對象供圖

今年1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強調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上海各校也對手機管理做了相關規定。其實,早在2015年,長寧區華東政法大學附屬中學就率先推出滬上首部手機管理校園法,形成了一套手機管理機制。近日,該校又邀請家長走進校園,開展家校聽證,對這部“首創法規”進行首次修訂,並正式推出2.0版:相比1.0版的14條規定,新修訂後的《校園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制定了21條規定,對校園手機使用的管理更細化。

邀請家長一起修“法”

“學生理性使用手機需要家校共育,因此,這次校園手機管理規定的條款修改,要求參與者必須和父母一起討論,並達成共識,而且,修法的模擬聽證會也特意邀請了家長代表參與。”校長傅松介紹説,開學之初,華政附中學生事務中心就針對全校師生和家長,設計了三套不同的問卷,收集了680份問卷反饋、258條有效建議,為舉辦聽證會和修訂舊“法”奠定基礎。修“法”之前,學校更是邀請了大學專業教授普及立法修法知識,還組織召開了學生、老師、家長三方的信息溝通會和聽證預備會。

聽證會上,一對父子同時成為了聽證會的陳述人。父親敍述説,手機曾一度令親子關係緊張,但在老師的鼓勵下,兒子參與了校園修“法”。在心平氣和地對管理條款修改的探討中,“我學會了換位思考,兒子被觸動了,父子關係也緩和了”。

違規使用有分級處罰

記者瞭解到,1.0版的華政附中《校園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共四章、14條細則,規定學生可以帶手機進入校園,但須填寫申請書,由家長簽名、班主任批准、年級組備案;各班學生自主管理委員會成員把到校學生的手機放入“機籠”等。而通過聽證後的2.0版管理更細化、規定更人性化,比如,增加了免費公用電話等措施,方便學生在校期間緊急聯繫家長;對違反規定的情況,按情節輕重進行分級處罰;建立由學生、家長、教師代表和法律顧問組成的申訴機制,以處理因校園手機使用引發的投訴申訴;為年級、班級留出自主管理空間等。

“聽證會不再僅僅是‘模擬’,而是走向了實務。調研、聽證、修法,這一學法、普法的過程,讓學生們對教育部的新規有了更深刻的瞭解,也讓他們學會科學使用手機,享受健康生活。”傅松説,目前,華政附中已有全校師生共同遵守的五部校園法規,此次校園修“法”還屬首次。“模擬立法、模擬聽證,都是學生民主參與學校管理的嘗試。在這一次次的‘模擬’裏,讓學生們體會到解決問題不能‘一刀切,而是要以人為本、科學管理。”

新民晚報記者 馬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