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1409公里:高校與地方政府合作為何“捨近求遠”?
來源:新京報網
新京報訊(記者 鄭偉彬 實習生 餘丹)近日,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院(簡稱“人大國發院”)發佈了《校地“聯姻”的特徵、網絡與影響因素:以中國“雙一流”高校為例》政策簡報,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及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研究生張珺。
報告以140所“雙一流”高校、省級政府為研究對象,以其在2015年1月至2020年11月簽訂的合作協議為研究內容,分析出省校合作的核心特徵、省校合作網絡的特徵,並提出了對策與建議。
省校合作協議的四大核心特徵
報告認為,省校合作協議具有以下核心特徵。
第一,省校合作協議簽訂數量顯示高校間、政府間差異明顯。統計發現,就省校合作協議簽署的頻次而言,2015年以來,“雙一流”高校與省級政府共簽署合作協議164個,簽約量排名前10位的高校均為A類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並且,少數高校佔據簽約量的多數,説明高校之間差異大,馬太效應明顯。
報告指出,儘管政府之間的差異相較於高校而言更小,但西南地區的表現最為積極。在排名前十的省份中,以西南地區為主。其中,雲南省、四川省和重慶市的簽約量較大。分地區來看,東部省份的簽約量為48個(29.27%),中部省份的簽約量為38個(23.17%),西部省份的簽約量為78個(47.56%)。
第二,省校合作簽訂時間與政府活動週期相關。報告指出,省校合作協議的簽約量呈現波動式增長趨勢,平均簽約量為27.3個。並且,與地方政府的活動週期相關。
第三,分析發現,高校與政府68%的簽約地在省級政府所在地,30%則是在學校所在地,這表明多數情況下還是高校與政府積極聯絡。而就雙方領導出席情況而言,兩者較為對等,但政府領導的出席情況與高校層次存在一定的相關關係,層次越高的學校,政府也越為重視。
第四,報告指出,省校合作協議與內容具有明顯偏好。研究發現,簽約協議的具體內容一般包括人才培養、科研轉化、戰略諮詢和高校建設幾大方面,但也不排除例如地方扶貧、醫療合作這類特色項目。
省校合作社會網絡(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院供圖)
報告還指出,省校合作網絡符合“核心-邊緣”結構,其中A類一流大學建設高校處於核心地位。在社會網絡圖中,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四川、雲南和廣西成為中心。
簽約意願與合作能力是兩大關鍵影響因素
報告認為,省校合作協議的影響因素應該從高校與政府兩個方面來考慮,簽約意願與合作能力是兩大影響因素。
從高校層次來看,高校層次與類型對簽約有重要影響。簽約意願更強、合作能力更強的高校更有可能與地方政府簽約。綜合類、理工類高校可能更具備科研轉化與多領域合作的意願和能力,層次越高的高校合作能力更強;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獲取本地政府資源機會越少的高校也更有意願對外合作。
從政府角度來看,發展水平較為落後的地方基於趕超心態可能更願意與高校簽約,以增強科技能力、經濟發展動力;當地高等教育資源欠缺的地方政府更希望通過與高校合作獲取人才、技術資源;高考難度越大的地方政府面臨更大的社會壓力,也更傾向尋求與高校簽約。從能力方面來看,財政健康狀況越好,地方政府更可能需求合作。並且,研究發現,地方經濟發展水平與簽約量顯著負相關。
報告指出,高校與政府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呈現出“捨近求遠”的特徵,從直接距離來看,簽約省校的平均距離約為1409公里。
對校地合作的三大建議
報告認為,校地合作存在三大問題。首先,高校之間存在明顯的馬太效應,外部資源差異較大,可能會不利於高校之間的良性競爭與高等教育的均衡發展。
其次,部分政府在簽約對象的選擇上追求“名聲”而非“合適”,注重名校又捨近求遠,這可能減弱了校地合作的匹配度與深入度,合作效果也許會打折扣。
最後,部分校地合作虎頭蛇尾,雷聲大雨點小,在校地合作協議的簽署與協議落地,進而產生良好的合作績效之間存在較大距離。與簽約時大操大辦的“婚禮”和簽約後的“蜜月”相比,校地聯姻的“婚後”狀況有較多不盡如人意的現象。
因此,報告最後提出了三大政策建議。首先,教育主管部門對高校投入資源時要注重高校間的平衡,尤其需要向弱勢高校傾斜,增強競爭力。其次,知名度不高的高校需要努力將學科實力轉化為實踐能力,增強對外合作的競爭力。最後,地方政府要“量體裁衣”,通過制度化的機構、人員和資源保障,推動並定期評估校地合作項目。
編輯:柯鋭 校對: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