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爵位是“公、侯、伯、子、男”5種,為什麼西方也一樣?
我們常説中國古代的爵位有“公、侯、伯、子、男”5種。無獨有偶,在古代西方,貴族爵位也基本上是“公、侯、伯、子、男”這5種。
在爵位劃分方面,古代東西方的分類為何一模一樣,這難道是一種歷史的巧合嗎?它們之間又有何區別呢?
一、西周的社會等級
我們常説的“公、侯、伯、子、男”,其實是西周時期諸侯的五個類別。
西周時期,周天子實行了宗法制與分封制,建立了一個嚴密的宗法社會。
具體來説,西周社會分為周天子(王)、諸侯、卿大夫、士和庶民5個大的階層。
周天子將天下的土地、子民以分封的方式賜予下面的諸侯。諸侯受周天子之命,各自分邦建國,他們所立之國是周朝的下一級行政單位。
卿大夫位於諸侯之下,他們既可以服務於周天子,替他處理具體行政事務,也可以成為諸侯們的幕僚。
卿大夫再往下是士。士分為兩類,一種“士”是指級別低一點的官員,另一種“士”則與“農、工、商”一起構成社會的“四民”。士不同於一般的庶人,其社會地位要更高一些,但這種地位又是不穩定的。
士再往下,就是處在社會金字塔最低端的庶民。庶民還與一個概念相對立,那就是貴族。
在西周社會,士及士以上的各個階層,都可稱之為是貴族。
以上5個階層中,諸侯較為特殊,它又有“公、侯、伯、子、男”5種爵位的劃分。
雖然同為諸侯,由於爵位的不同,他們的社會地位也是不一樣的,所領的封地大小以及管轄的軍事力量也不同。
比如説,在西周初期的各個諸侯國中,社會地位較高的是宋國,為公爵,因為他們是殷商人的後裔。齊國、魯國、衞國是侯爵,鄭國、秦國、曹國等是伯爵,楚國、吳國為子爵,許國為男爵。
按照周朝的規矩,不是什麼人都能獲封公爵:“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這裏的“三公”分別指的是周公、召公和太公,這裏的“王者”指的就是夏朝、殷朝王室的後裔。
然而在後來的春秋時代,隨着周王室的衰微,“公”就演變成了對諸侯的一種尊稱,許多地位較低的國君也被稱為某某公,如齊桓公可以稱公,而作為齊國附庸的小國莒國,其國君也可稱公,比如莒共公。
最早的公,是周王室的“貴客”。他們可以自己組建軍隊,具有較大的獨立性;
侯與伯則是周天子的“爪牙”,是捍衞周王室的重要階層。一般侯分封在周王室的京畿之外,而伯可以封在京畿內外。
侯是周天子的“斥候”,他們幫助周王室控制京畿之外地區。封在京畿之外的伯,與侯的權力接近,他們同樣代表周天子坐鎮一方,享有徵伐大權。封在京畿之內的伯,一般直接在周王朝做官,為周天子服務。
從王或者公的家族中分化出來的後世子孫,一般獲封為子爵和男爵。
值得一提的是,“公、侯、伯、子、男”僅僅是西周初年的劃分方式,完全根據與周王室的血緣關係以及功勞大小劃分,到了春秋時代,就變成了誰的胳膊粗誰的爵位高了。比如,最早只是子爵的楚國,後來竟然敢自稱為王,與周王室分庭抗禮,就是最好的例證。
二、古代歐洲的爵位
古代歐陸各國爵位大同小異,與西周時期的劃分方式也有許多相似之處。
比如,英國的爵位分為7個等級,分別是“公、侯、伯、子、男、準男爵和騎士”。其中,公、侯、伯、子、男屬於貴族,而準男爵和騎士屬於平民,並不屬於貴族。這是與西周爵位的一個重要不同之處。
有人會問,為何古代歐洲的爵位名稱會與我們西周時期的爵位名稱一模一樣呢?
這是因為,歐洲的貴族爵位恰好也是5個等級,即Duke,Marquess,Earl,Viscount,Baron,與我們西周時期諸侯的5個等級相同。
所以,我們後來用中文翻譯的時候,就直接用西周的諸侯爵位名稱與其相對應,即Duke=公爵,Marquess=侯爵,Earl=伯爵,Viscount=子爵,Baron=男爵。
比如,在英國的五級貴族爵位中,公爵最高,一般為王國下面某公國的領主,這一點與西周的公非常相似。
侯爵位於伯爵之下,一般為統轄邊境地區的封疆大吏;伯爵低於侯爵,他們同樣執掌一方,只不過轄區面積一般要小於侯爵,一般只掌握幾個郡。
子爵是最後出現的爵位,其原意為“郡守”,即一郡之長官。他們本來是伯爵的副手,後來逐漸獨立,可以自建城堡,直接控制一塊領地。
作為貴族金字塔的最下層,男爵的數量是最多的,此爵位後來逐漸發展成為純粹的頭銜,與封地性質沒有聯繫。
西周時期有爵位必是貴族,但在古代西歐未必如此。比如在英國,男爵以下還有準男爵和騎士兩種爵位,他們都是平民,而不是貴族,所以不存在世襲的問題。
2005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曾為比爾·蓋茨封爵——大英帝國司令勳章爵士,這就是一種騎士爵位。
可見,比爾·蓋茨再有錢,在英國皇室眼中,也就是個平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