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出台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

9月16日下午,江蘇省教育廳召開《江蘇省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新聞通氣會,省學位辦相關負責人就《辦法》制定的背景、主要內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做了介紹。

我省首次出台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

2020年8月31日,省學位委員會、省教育廳印發了《江蘇省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這是江蘇學士學位管理工作中首個規範性文件,也是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工作、提高學士學位授予質量、促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的有效舉措。《辦法》重點突出規範、管理和標準,同時,從辦學方向、師資隊伍、基礎條件、管理體系、培養方案與課程設置、教學規範、質量保障等方面對新增授予單位、授權專業作了基本要求。

權威解讀:

一問:什麼是學士學位授權?哪個部門負責審批?什麼時間開展授權審核?

答:學士學位授權是指經批准獲得的向學位申請人授予學士學位的資格和權力。通俗地講,就是學校、專業要有授予學士學位的資格。學士學位授權包括學士學位授予單位授權和學士學位授予專業授權。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規定,省級學位委員會負責學士學位授權審核。原則上高等學校和本科專業在招收首批本科生的當年申請學士學位授權審核。過去是在首屆本科畢業生畢業當年進行審核,這是政策層面的重大調整。

二問:學生可以申請哪些學科門類或專業學位類別的學位?

答:學校按教育部批准或備案設置專業時規定的學科門類授予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可以申請的學科門類有13個,分別是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管理學、藝術學;可以申請的專業學位類別目前只有建築學學士專業學位。

三問:申請學士學位要達到什麼條件?需要哪些流程?

答:高校根據相關法律規章,制定學士學位授予標準,包括課程、論文等要求,要突出強調立德樹人、正確育人導向、思想政治要求的落實。

高校可向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高等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一般要經過審查、決議、公開三個流程,即審查是否符合授予標準,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形成批准決議,決議和授予名單在校內公開。

四問: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有何規定?

答:繼續教育本科專業應是高校已獲授權並正在開展全日制本科生培養的專業。今年起,江蘇不再統一要求英語考試,而是由高校組織相應的學業水平測試,通過測試的才能申請,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政策變化。

五問:什麼是輔修學士學位?申請輔修學士學位有哪些要求?

答:全日制本科生在修讀主修專業的同時,修讀另一專業且達到輔修專業的學士學位授予標準,可以申請輔修學士學位。

申請輔修學士學位的要求包括:一是主修專業和輔修專業分屬兩個本科專業類;二是未取得主修學士學位的不得授予輔修學士學位。

六問:什麼是雙學士學位?申請雙學士學位有哪些要求?

答:全日制本科生同時修讀兩個本科專業,達到兩個專業的學士學位授予標準,可以申請雙學士學位。

申請雙學士學位的要求包括:一是所依託的學科專業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且分屬兩個不同的學科門類;二是雙學士學位複合型人才培養項目要經過省學位委員會審批;三是通過高考招收學生;四是雙學士學位可適當延長學習年限。

七問:什麼是聯合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有哪些要求?

答:全日制本科生同時修讀兩所高校的同一個本科專業,達到兩所高校的學士學位授予標準,可以申請聯合學士學位。

申請聯合學士學位的要求包括:一是所依託的專業應是聯合培養單位具有學士學位授權的專業;二是聯合學士學位培養項目要經過省學位委員會審批,跨省合作的還要經合作高校所在地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三是通過高考招收學生;四是學位證書由學籍所在高校頒發。

八問:對學生來説,什麼情況下要被撤銷學士學位?學生對學士學位授予有異議,怎麼辦?

答:以作弊、剽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的學士學位證書,要被依法撤銷。這是學位授予工作的一條紅線。

高校應建立學位授予救濟制度,處理學位申請、授予、撤銷等過程中出現的異議,保障每一位學生的權益。

九問:對優秀本科畢業生如何予以激勵?

答:優秀學生有示範引導作用,高校可以結合實際,表彰一批特別優秀的學士學位獲得者,頒發相應的榮譽證書或獎勵證書,但一定要堅持標準,寧缺毋濫。

十問:省學位委員會、省教育廳如何保障學士學位授予質量?

答:省學位委員會、省教育廳將通過質量評估和質量抽檢兩種方式,對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工作進行監督。新增的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原則上在首次學位授予後要接受質量評估。省學位委員會、省教育廳將定期對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和授權專業進行質量抽檢,評估重點為學士學位授予質量、學位管理制度的完善與執行情況。

★ 記者:耿文博

★ 編輯:尹穎

★ 統籌:陳蕊

★ 值班總編:葉小力

★ 製版:徐璐

【來源:江蘇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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