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教育部召開發佈會,通報八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激發中小學校辦學活力的意見》。明確表示:教育教學的自主權,擴大學校的人事工作自主權,還有經費使用的自主權,這三個學校最關心的權力,也是含金量比較高的權力,應該做到應放盡放。
這個意見出台,針對現在中小學校的一些問題進行得對症下藥。應該説,如果做到,無疑給中小學校全面卸下“重擔”,有助於把中小學“搞活”,意見出台之後,引發了老師的熱議。
其中,老師熱議的焦點就是“校長擴大人事工作自主權”,也就是説校長擁有副校長、中層管理人員聘任和教師招聘的自主權和參與權,不少老師對此表示擔憂,因為現在確實很多中小學校長,在這個方面權力並不小,如果掌握了中層管理人員的任命權和老師的招聘的權力,這對於校長個人素質要求還是很高的,否則就可能出現“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惡性循環。
其實,在這個意見裏面,還有一個教師非常關心的“職稱問題”:擴大學校職稱評聘的自主權,中初級職稱和崗位由學校依據標準自主評聘,高級職稱和崗位按照管理權限由學校推薦或者聘用。
這項措施的,對於彌補教師職稱評聘中的弊端,還是有非常積極的意義的!眾所周知,現在教師職稱的很多弊端,影響了教師工作的積極性,除了職稱名額比較少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職稱評聘的問題。
以前職稱評聘的權力在上級教育部門,教育部門組織專家,對職稱進行評聘,而評職稱的最重要的條件就是“看件”,也就是説只有參評老師的材料裏,有比較硬的“證書”,這個老師基本上就能晉級,至於老師的工作量和教學成績,則成為次要因素。
這樣有一個很明顯的弊端,就是有些老師平時工作並不認真,成績也不好,但是善於”講課比賽“,可以獲得各種講課比賽的證書,經過打磨後,還可以拿到省級證書,這樣的老師晉級就很快。
我有個同學,在一所高中學校,因為兩地分居,她只能自己帶孩子,所以放棄了工作,成績很不理想, 在學校聘任中落聘,被安排到圖書館工作,結果她在圖書館,看了大量的教學案例,瞭解了講課比賽的各種”套路“,經過幾年的”蟄伏“之後,一舉成名,在各級講課比賽中不斷晉級,最後成功拿到省級證書,憑藉這個”硬件“,順利調到她老公所在城市的城市的學校,並晉級高級職稱。
這樣的晉級,在老師中是沒有説服力的,而且還會製造內部矛盾,讓那些兢兢業業工作的老師吃虧。
所以,如果把教師職稱評聘的權力下放到學校,職稱評聘就開始”看人“,儘管也不排除一些人為因素,但是整體而言,學校會有相應的評價政策,這樣可以把老師的工作量、教學成績、師生評價等因素放到職稱評聘中,相比”看件“,這樣的評聘也就更加合理了。
這些改革,會對中小學產生怎樣的影響呢?我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