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滅亡後,留下許多不平等條約和欠款,民國是如何處理的?

1840年鴉片戰爭是清朝一個非常關鍵的節點,也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清政府遭到了巨大的屈辱。從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開始,各種條約接踵而至,清政府主權開始一點點淪喪,領土開始大面積丟失,賠款是一次次增加。

辛亥革命後,清政府轟然倒塌了,中華民國建立了。不過民國政府面臨着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之前清政府留下的許多不平等條約以及眾多欠款怎麼辦?

清朝滅亡後,留下許多不平等條約和欠款,民國是如何處理的?

如果説不平等條約,已經是既定事實了,很多也已經在履行了,像與沙俄的不平等條約,土地也已經被割讓出去了,不承認也不可能要得回來。

還有一部分就是欠款,尤其是庚子賠款,根據統計清王朝需賠償的總金額為13.2億白銀,這筆錢是清王朝近15年的財政收入。清政府還沒有賠完,那麼這個錢民國政府是否要繼續還呢?

清朝滅亡後,留下許多不平等條約和欠款,民國是如何處理的?

在中國有一句老話叫“人死債消”,既然清王朝都滅亡了,那麼新的民國政府是否與這筆賠款也就沒有關係了呢?

這也是很多人的想法,要知道既然是不平等條約就知道是自己吃虧了,不管是割地也好還是其他權益。

就算是賠款,在當時也是能省則省啊,畢竟民國也是很窮的,實在是拿不出錢來。就算有錢的話,用於軍隊建設以及國內建設不是更好嗎?

清朝滅亡後,留下許多不平等條約和欠款,民國是如何處理的?

畢竟政府換了,哪個新政府願意接受之前的這些屈辱的爛攤子,但對於民國來説,不敢不承認。

一方面這些列強實在是太多了,實力也不容小覷。如果真得一概拒絕的話,那麼勢必遭到這些列強的聯合入侵,到時候再來一場八國聯軍侵華怎麼辦?

雖然民國不再是清朝那樣的八旗兵,但是民國政府並不統一,軍閥割據,戰爭頻繁,面對外敵入侵的話,也沒有必勝的把握。

我們可以回想一下,蘇俄剛剛建立的時候,為了穩定國內政權,與德國簽訂了一個不平等條約,幾乎損失了上百萬的土地和鉅額賠款。

也不是説這是正常的,只不過為了政權的穩定,在國家沒有實力的情況下,這也是無奈之舉。

所以孫中山也在《大總統告友邦人士書》中明確表示,一定會繼續履行賠償義務。而庚子賠款也一直在陸續還款中。

只有日本,國民政府一直在還款當中,就算是日本佔領了東北,發動了全面侵華戰爭,也還是如此,一直到到1939年1月15日,民國財政部才發出通告,停止支付庚子賠款。

這是賠款。至於不平等條約,北洋政府也好,還是國民政府也罷,都沒有放棄,雖然民國時期也為了國家利益爭取過,收回了部分權益,但可以説直到新中國成立,這些不平等條約才真正的成為了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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