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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特約監察員|周光權:立法應積極回應人民關切

由 聞人海瑤 發佈於 經典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王卓

春天的氣息漸濃,開學季如期而至。清華大學是開學較早的學校之一,近一段時間以來,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都在教師和全國人大代表身份之間切換,一邊在三尺講台教書育人,一邊緊張地準備議案和建議。

履職一年間,如果説有哪件事讓周光權倍感欣慰,那就是幾天前剛剛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該修正案新增條文13條,修改條文34條,包括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下調至12週歲、新增妨害安全駕駛罪等諸多與時俱進的內容。

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人大憲法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光權參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制定工作。在他看來,修正案是對人民羣眾關切的積極回應。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也必然反映在對刑事立法的期盼和要求上。

“隨着網絡和自媒體、即時通信工具等的普及,信息傳播速度大大加快,一些社會熱點事件的發生、發展迅速演化為影響立法的重要因素。”周光權説,修正案制定期間發生了一系列影響深遠的法治事件,“本次刑法修正案增設十餘個新罪的相關規定積極回應社會發展新問題,立法具有正當性,相關規定具有合理性。”

在過去的一年裏,全國人大代表和國家監委特約監察員的雙重身份,使周光權更深刻地見證和理解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進程。“我們參觀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工作場所,實地瞭解執法執紀情況,和有關業務部門座談,參加高級研討班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方針和要求,紮實有效地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所取得的各項成績,我們都有目共睹。”周光權告訴記者。

在一次座談會上,周光權曾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工作提出建議:一是在查處職務違法犯罪的同時,對如何有效預防要想更多實招、抓出實效;二是推動、督促有關部門適應信息時代的要求,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消除產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土壤。結合本職工作,發揮專業特長,真誠提出建議,他覺得這是作為特約監察員的本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特別提出‘充分發揮特約監察員作用,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既是對我們的信任,也讓我們感受到沉甸甸的責任。我們將忠實履行特約監察員職責,為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儘自己的一份力量。”周光權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