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豐富學生閲讀內容,拓展閲讀活動,規範全省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防止問題讀物進入校園(含幼兒園),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省教育廳印發《關於加強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工作的通知》,現將政策解讀如下。

一、課外讀物是如何界定的?

除教材和教輔之外的、進入校園供中小學生閲讀的正式出版物(含數字出版產品)。

二、課外讀物的管理職責是如何分配的?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課外讀物進校園工作的全面指導與管理。地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課外讀物進校園的監督檢查。中小學校根據實際需要負責課外讀物推薦和管理工作。

三、課外讀物的質量要求有哪些?

中小學校課外讀物推薦要堅持方向性、全面性、適宜性、多樣性和適度性原則,符合主題鮮明、內容積極、可讀性強、啓智增慧的基本標準。同時,列舉出不得推薦或選用課外讀物的負面清單。

四、課外讀物的負面清單有哪些?

(一)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污衊、醜化黨和國家領導人、英模人物,戲説黨史、國史、軍史的;

(二)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有反華、辱華、醜華內容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四)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五)存在違反宗教政策的內容,宣揚宗教教理、教義和教規的;

(六)存在違反民族政策的內容,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不尊重民族風俗、習慣的;

(七)宣揚個人主義、新自由主義、歷史虛無主義等錯誤觀點,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傾向,格調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揚超自然力、神秘主義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穢、色情、暴力、邪教、賭博、毒品、引誘自殺、教唆犯罪等價值導向問題的;

(九)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十)存在科學性錯誤的;

(十一)存在違規植入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及不當鏈接,違規使用“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等字樣的;

(十二)其他有違公序良俗、道德標準、法律法規等,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五、課外讀物進校園的推薦主體、程序和導向分別是什麼?

學校是課外讀物推薦責任主體,程序包括初選、評議、確認、備案等環節。大力倡導學生愛讀書讀好書善讀書,培養學生良好的閲讀習慣、營造學校良好的育人氛圍。另外,考慮到欠發達地區小規模學校的特殊性,可由上級教育部門負責推薦。

六、課外讀物購買原則和其他渠道進校園課外讀物的管理要求分別是什麼?

課外讀物堅持自願購買原則,要求學校做好家長自主購買讀物指導,明確學校圖書館購買課外讀物須遵循的規定。規範校園內銷售課外讀物行為,明確受捐贈讀物的把關要求。

七、課外讀物的監督檢查和追責處理是如何規定的?

規定學校對學生攜帶進校園讀物進行監督管理,壓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職責。列出追責處理清單,防止利益輸送,防範廉政風險。

來源| 吉林省教育廳網站編輯丨杜冠星

審核丨張璐伊、臧喆、劉希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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