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民國荒唐案:兩姐妹與人通姦,學徒陳屍棉田中,是否為咎由自取?

由 甫全勝 發佈於 經典

民國初期,江蘇寶山,有一對姐妹花。孃家姓周,姐姐閨名鳳寶,妹妹閨名鳳容。出落的美貌如花,身材妖嬈,不需濃妝粉黛,只須淡掃額眉,便讓不少男子為之傾倒。


雖生得如此花容月貌,可這姊妹二人,卻從不是貞潔烈女,天生雲心水性。平日裏,常與男子廝混。

那一日,姊妹倆于田間摘棉花。日落西山,臨近傍晚,正要收拾口袋回家時,只見田間,有一俊美少年路過,姊妹倆也剛巧認得。

少年姓李名甲,在裁縫店當學徒。姊妹倆早已對李甲垂涎已久,怎奈平日裏少有遇見。

今日巧遇,姊妹倆欣喜萬分,妹妹見狀放下口袋,攔下李甲去路,便與他閒聊起來。

閒聊時得知,這條路乃是李甲,每日回家必經之路。可李甲回家心切,無奈眼前女子卻不肯讓路,可急壞了這位少年。

田間,姐姐見妹妹攔下了這俊美少年,欣喜若狂。便也走上前去,兩姐妹拉着李甲的手,走到棉田深處,解帶寬衣與李甲巫山雲雨。


李甲從未有過男女之歡,對於風花雪月,也只是聽別人提及。萬般未曾想過,今日能有此豔遇,兩位貌美如花的女子,同時與他相好。李甲心頭萬般歡喜,一時欲罷不能。


可初嘗風月的李甲,怎禁得起這般陣仗,加之兩姐妹索求無度,完全不顧李甲。

結果,李甲縱慾過度,突然翻起白眼,四肢抽搐不止,口吐白沫身亡當場。兩姐妹何曾遇見這般狀況,頓時嚇得花容失色。

當二人慾棄屍逃跑之時,不巧被人撞見抓住,被送進了警察局。

周鳳蓉,周鳳寶姊妹倆到了警局,一口咬死是李甲圖謀不軌,見她們姊妹年輕貌美,便生起色心歹念,強行無理,她倆身嬌體弱不是對手,只好順從。

可是人證在前,豈容她們狡辯,顛倒黑白,便説出實情原委。分明是姊妹倆見死者俊美,強行將其拉入田間深處,無禮在先,導致其致死身亡。


這番可愁壞了審理官員,女子對男子無禮,強行發生關係,導致其縱慾身死,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並且,民國法律之中,尚無一條符合這件案情。

一番審問後,姊妹倆深知事情嚴重,便臨時改口,聲稱李甲與她姊妹二人,早已“互生傾訴”,“三情相悦”。李甲還曾許下諾言,明媒正娶她們兩姐妹。


兩姐妹卻怎知,她們早已名聲在外,有人向警局訴告,姐妹倆平日的所作所為。經過一番唇槍舌戰,姐妹罪名落實,判刑三年。

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行千里,這番案情,就此成了茶餘飯後的笑談。好巧不巧,有位曹汝霖律師來此遊玩,聽聞這樁案件,勃然大怒,遂揮灑筆墨登報批判,直言無人懂法,要為兩姐妹伸冤。

法庭之上,曹律師據以力爭,舌戰眾人為兩姐妹辯護:案情以奸斃命,但關鍵在於,是否為強迫行為,如非強迫便只是通姦。


姐妹倆為弱女子,李甲年輕壯男,怎會不及女子力氣,被強迫發生關係?説明李甲本就道貌岸然,貪慾喪生便是咎由自取。

在曹律師的辯護下,兩姐妹被宣佈無罪被釋放,李甲家人不得糾纏。荒唐案子就此了結。


魂歸陰間的李甲,如若曉得可會哀怨,不得而知。

正所謂: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可色也是刮骨鋼刀,李甲是冤死還是咎由自取,歡迎大家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