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教師寒暑假?暑期託管變成第三學期?教育部闢謠!
暑假臨近,為滿足廣大家長需求、解決學生暑期“看護難”問題,引導和幫助學生度過一個安全、快樂、有意義的假期,部分地方和學校推出了暑期託管服務。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支持探索開展暑期託管服務的通知》。在今天(13日)教育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暑期託管服務應遵循學校主動、社會參與、教師志願、學生自願、公益普惠等基本要求。對取消教師寒暑假等謠言,教育部明確回應:開展學生暑期託管服務,不是取消暑假。
取消教師寒暑假?
教育部:該説法沒有依據
教育部表示,《通知》提出要引導教師志願參與暑期託管服務,但不得強制。對志願參與的教師應給予適當補助,並將志願服務表現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通知》還特別強調,要統籌合理安排教師志願參與託管服務的時間,依法保障教師權益,既要保障教師暑假必要的休息時間,也要給教師參與暑期教研、培訓留出時間。近期有的媒體講“要取消教師寒暑假”的説法是沒有依據的。
“暑期託管變成第三學期”?
教育部:該説法不符合實際
教育部表示,託管服務應以看護為主,確保學生能夠得到充分休息。學校要開放教室、圖書館、運動場館等各類資源設施,合理組織提供一些集體遊戲活動、文體活動、閲讀指導、綜合實踐、興趣拓展、作業輔導等服務,但不得組織集體補課、講授新課。還要積極拓寬資源渠道,充分利用當地紅色教育基地、博物館等社會教育資源,積極吸納大學生志願者、社會專業人士等參與學校託管服務,使學生更好地利用暑期參與社會實踐活動。近期有的媒體關於“暑期託管變成第三學期”的説法是不符合實際的。
暑期託管亂收費?
教育部:學校不得違規收費!
教育部表示,暑期託管堅持公益普惠原則。《通知》提出,要完善暑期託管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可參照課後服務相關政策,採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相關收費標準由地方教育部門商有關主管部門制定,學校不得違規收費。
作者:吳金嬌
責任編輯:樊麗萍
來源:綜合整理自教育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