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積分落户人員子女在東城參加初中學考,下週二別忘現場確認

由 無英 發佈於 經典

2021年初三年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將於2020年11月13日啓動,持續至19日。北京教育考試院表示,積分落户人員子女按照北京市户籍考生對待,考生在積分落户所在區中招辦報名。東城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示,在東城參加初中學考的積分落户人員子女要在11月17日到東城區中招辦進行現場報名確認。

《2021年往屆生、外省市就讀京籍考生、積分落户人員子女辦理回東城區初中學考報名工作安排》日前出爐。此安排適用於三類羣體:年齡在18週歲以下(2003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具有東城區正式户籍的往屆生;在外省市就讀,具有東城區正式户籍,要求回京參加初中學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沒有本市學籍,申請人已經落户在東城區,或者申請人未落户但居住證地在東城區,要求回京參加初中學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東城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表示,這三類考生如在東城參加初中學考,應在11月11日前將自己的基本信息表等材料按照要求發到郵箱(dczk2016@163.com);之後還須於11月17日到東城區中招辦進行現場報名確認。

【提示】現場確認所帶材料

1、往屆生、外省市就讀的京籍考生及積分落户人員子女:紙介版《2021年東城區初中學考考生基本信息表》。

2、往屆生:考生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A4紙、首頁和本人頁)、初中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中考考生信息表及體檢表》或退學證明。

3、外省市就讀的京籍考生:考生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A4紙、首頁和本人頁)、《應屆畢業生證明》須加蓋校章。

4、積分落户人員子女:

(1)已落户:持積分落户人員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A4紙、首頁和本人頁)、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A4紙、正反面)、《應屆畢業生證明》須加蓋校章;

(2)未完成落户: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北京市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應屆畢業生證明》須加蓋校章。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記者 牛偉坤

編輯:王雯淼

流程編輯 邰紹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