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海淀2021年本市其他區户籍無房家庭入學材料審核細則請收好

由 司馬盼香 發佈於 經典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八部門《關於加快發展和規範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京建法〔2017〕21號),根據教育部、市教委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有關要求,以及市教委《關於研究制定本市住房租賃新政背景下入學具體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細則。

一、領導機制

成立本市其他區户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在海淀區接受義務教育審核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牽頭責任單位為區教委,成員單位為區政府辦、公安海淀分局、區委政法委、區信訪辦、區司法局、區人力社保局等。領導小組下設區級聯合審核工作小組,由其通過聯合審核機制開展工作。

二、聯合審核機制

建立聯合審核工作機制,各部門依據工作職責和審核標準進行材料審核。各學區管理中心牽頭成立本學區本市其他區户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在海淀區接受義務教育材料聯合審核工作小組(以下簡稱聯審工作小組),由各學區管理中心統籌實施聯審工作,公安海淀分局、區人力社保局等部門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聯合審核。聯審工作小組的辦公地點由各學區管理中心自行安排。

三、審核職責

(一)全家户口簿

各學區管理中心統籌審核全家户口簿所有材料。

(二)在海淀區實際住所居住材料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上審核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的房產交易記錄信息,以及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賃服務平台上的登記備案信息。各學區管理中心負責審核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海淀區的實際居住情況。

(三)在海淀區務工就業材料

區人力社保局負責網上審核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海淀區連續3年以上繳納社保的信息。

四、審核流程

(一)學區管理中心預審

本市其他區户籍無房家庭,長期在海淀區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區連續單獨承租住房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賃服務平台登記備案、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海淀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適齡兒童方可在海淀區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屬學區管理中心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後,註冊基本信息。

(二)各部門聯審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上審核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本市房產交易記錄信息和在本市住房租賃服務平台上的登記備案信息。市公安局網上審核適齡兒童户籍信息。區人力社保局網上審核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本區連續3年以上繳納社保的信息。各學區管理中心審核其他相關材料。

(三)《信息採集表》打印

聯審工作結束後,通過審核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登錄“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台”(yjrx.bjedu.cn)打印《信息採集表》。

五、審核標準

(一)全家户口簿

1.本市其他區户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年齡符合當年入學規定,户口簿上的年齡與《出生醫學證明》上的信息應保持一致。

2.單親家庭應提交離婚證書及由民政部門加蓋公章的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離婚裁判文書等材料。

3.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應出示結婚證明、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雙方户口簿及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二)在海淀區實際住所居住材料

1.適齡兒童監護人任何一方均須在本市無住房,且近3年內在本市無住房轉出記錄。

2.適齡兒童隨法定監護人在海淀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賃服務平台有登記備案的(須在2021年3月1日(不含)前完成備案),須提交規範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房主簽字的《知情同意書》和3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證明。

2021年,我區繼續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實施記錄,與2016年以來該地址入學信息進行比對,自該套住房地址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自2022年起,所有用於九年一貫制學校登記入學的住房,九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在海淀區務工就業材料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一方應於2018年3月1日(不含)前已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2018年3月(含)至2021年5月(含)參保繳費地為海淀區,且2018年3月(含)至2019年11月(含)和2021年1月(含)至2021年5月(含)在海淀區按月正常連續參保和繳費。2018年3月(含)至2019年11月(含)和2021年1月(含)至2021年5月(含)期間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記錄存在補繳的,材料不予通過。

六、工作要求

(一)聯審工作小組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開展政策培訓,安排專人進行審核和複核,規範操作,確保工作平穩有序。區政府辦、區教委等部門要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開展督導檢查。公職人員不正確履職的,將移送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二)在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審核期間,各相關單位要加強會商,及時上報各項數據及審核中出現的特殊問題,制定解決方案並及時反饋,積極採取措施,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且確保材料的真實性,所有材料須提交原件及1套複印件。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聯審工作小組有責任通報相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堅持底線思維,嚴格落實北京市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科學精準有效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確保海淀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順利開展。

來源 北京海淀

編輯:胡德成

流程編輯 邰紹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