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税務執法推廣'首違不罰'制度 首批清單下月施行

我國税務執法推廣'首違不罰'制度 首批清單下月施行

3月29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家税務總局總經濟師王道樹回答記者提問。中國網 趙娜 攝

中國網3月29日訊(記者 彭瑤)3月24日,中辦、國辦公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税收徵管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針對“首違不罰”清單制度作出明確規定和要求。

在今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税務總局總經濟師王道樹介紹,税收執法工作面廣、量大,一頭連着政府,一頭連着廣大羣眾,直接關係人民羣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税收法治的信心。所以《意見》要求優化税務執法方式,有效運用説服教育、約談提醒等非強制性的執法方式,堅決防止粗放式、選擇性、一刀切的執法。

《意見》提出要準確把握一般涉税違法與涉税犯罪的界線,做到依法處置、罰當其責。同時,要求在税務執法領域研究推廣“首違不罰”制度。

近年來,税務部門積極開展“首違不罰”探索實踐,在吸收了包括税務部門在內的各個行政機關的實踐經驗基礎上,今年年初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對“首違不罰”作出了明確規定,近日税務總局將公佈第一批包括十項內容在內的全國統一税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涉税事項清單,如納税人未按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納税人未按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的期限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等。

據悉,第一批清單將於4月1日起正式施行。後續還將繼續發佈其他“首違不罰”涉税事項。

王道樹表示,税務總局一直高度重視規範執法,很早就提出“最大限度規範税務人”,嚴格規範税務人員的執法行為,切實維護納税人繳費人的合法權益。《意見》就税務部門堅持依法依規徵税收費,堅決防止落實税費優惠政策不到位、徵收“過頭税費”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只有做到監督有力才能防止執法隨意。

《意見》要求在2022年基本構建起全面覆蓋、全程防控、全員有責的税務執法風險信息化內控監督體系,並對加大重大税務違法案件“一案雙查”的力度作出部署,要求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提出2023年基本建成税務執法質量智能控制體系的目標,不斷完善相關工作規範,持續健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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