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8月3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楊潔)今天,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從2021年起,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與地方師範院校採取定向方式,每年為832個脱貧縣(原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中西部陸地邊境縣(以下統稱定向縣)中小學校培養1萬名左右師範生。
報考優師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高考,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另外,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錄取後,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畢業後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區。地方優師專項師範生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在入學前做好相關協議簽訂工作。
《通知》提到,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在錄取後、獲得錄取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鄉村振興工作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中小學履約任教不少於6年。對拒籤協議的錄取學生,有關高校應取消其優師專項錄取資格。
優師計劃師範生畢業時,參照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相關政策,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
在優師計劃師範生的就業管理上,《通知》要求,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未按規定履約的,按照協議約定承擔相應責任,違約記錄歸入人事檔案,依法依規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地方優師專項師範生根據協議約定,進行就業管理。
《通知》強調,要重視並支持優師計劃師範生職後專業發展工作,要優先安排履約任教的優師計劃師範生參加“國培計劃”等各級教師培訓項目,以及訪學交流、教學技能競賽等活動。計劃實施高校要建立跟蹤指導機制,通過在線平台等提供優質教育教學資源,開放學校舉辦的培養培訓活動,持續支持優師計劃師範生提升教書育人本領,造就“四有”好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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