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認為兩歲左右的小孩就像“小大人”,對任何事情都有自身的看法和要求,甚至拒絕聽父母的解釋或建議。父母一旦否定或制止小孩的行為,他就會大發脾氣,讓父母百思不得其解。父母應當順從小孩嗎?還是和他爭論才有意義?希望以下內容能給家長一些啓發。
小孩處在以自我為中心的時期兩歲左右的小孩在任何事情上都要做“説話人”,這是我們常説的——小孩正處在“麻煩二號”時期。這個時期的很多小孩都會有一些“非理性的執着行為”,讓父母不明所以。小孩以自我為中心,凡事從“我”開始,無視“我”之外的客觀環境或他人的需要,甚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堅持,幻想自己像成年人一樣,能控制自己和周圍的事情,產生“我想這樣做”,或者喜歡“不同意父母的意見”。另外,有些小孩性格倔強,不想被父母約束,所以容易出現這種倔強的行為。
父母的五種處理方法當小孩有自我和逆反行為時,父母首先要了解其背後的原因,並採用積極的方法來應對,從而改善其行為。
1.小孩很好奇,喜歡探索。在一些無關痛癢的事情上,父母不妨讓小孩做主。比如小孩喜歡自己換鞋,在不着急的大前提下,不妨讓小孩試試;父母如何增加小孩的成功感?一開始可以給孩子穿直接插進去的鞋子練習,然後逐步提高難度,讓他們穿涼鞋或者有貼鈎的鞋子。在日常生活中,父母也可以讓小孩做一些簡單的家務,比如給他們一條小毛巾擦桌子,並立即給他們具體的讚賞,以增強他們能做好家務的信心。
2.當父母要求小孩做某事時,應當注意表達技巧。比如天氣冷了,父母要孩子穿外套,就不要用“徵求”小孩同意的表情:“穿外套,好嗎?”而相反,直接對小孩説:“天氣變冷了,你需要穿外套。”如果小孩拒絕,家長可以在有限的情況下給他一個選擇:“要不要穿紅色外套?還是綠色外套?小孩覺得自身有選擇的餘地,會更容易聽從父母的指示。
3.很多時候,父母會覺得自己的選擇會優於小孩,但這不一定是對的。自身的選擇可能是可行的,符合自身的實際需要。但當小孩想做決定時,父母應當“停下來想一想”,看看孩子的選擇是否合理。父母應當多和小孩溝通,讓他們明白父母是講道理的人,這也有助於建立融洽信任的親子關係。
4.如果小孩因為堅持自身的觀點而影響別人,家長需要設定明確的要求。同時,如果小孩做出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險行為,家長必須立即制止。如果小孩發脾氣,父母不必責備他。讓他在安全的角落哭泣。等他冷靜下來後,遞給他紙巾擦眼淚,然後讓他把紙巾丟進垃圾桶,然後表揚他扔垃圾的好行為。因為小孩只是發脾氣,讓父母不開心,他也覺得沒意思。當他冷靜的時候,父母趁機表揚他,讓他下台,然後告訴他道理。
5.小孩的固執也可能來源於父母的倔強性格,讓小孩東施效顰,因此,父母應當以身作則,更加註意自身的日常言行。榜樣教育是培養孩子良好行為的重要組成部分。
總之,父母要理解和明白小孩處在自我時期,不一定會考慮周圍人或環境的實際需求。父母儘量適度的放手,讓小孩做出有限的選擇,如果父母以適當的方式與孩子溝通,他們會更願意聽父母的話,這也有助於增進親子關係。
我是計時器在線,專注全球學習方法。每天閲讀分享一點點,知識邊界拓展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