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所叫吉林外國語大學的高校,它們的學生反映,學校出台了一個新規定——大一、大二的學生早上7點10分之前必須離開寢室,大三、大四的學生早上七點半之前也必須下牀,無論有課還是沒課都要執行。如果不執行的話,就每個人扣2分。今天該校對此回應稱,之所以出台如此規定,就是為了用制度的剛性約束學生好好學習,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新聞一出,引起一陣軒然大波,很快就上了熱搜。記得不久前上海有一所高校也有一個這麼類似的規定,當時也引發了熱議。不過它們規定的是本科生早上8點之前必須起牀,研究生早上9點之前必須起牀,否則扣5分。
看來,繼這所院校之後,吉林外國語大學此舉不僅進行了效仿反而“變本加厲”。古話説,一年之計在於晨,早起當然是好事,魯迅先生小時候就懂得在自己的課桌上刻一個“早”字,所以高校怎麼能允許自己的學生在早起這件事上落後呢。如果在高校之間掀起一輪爭相比拼的熱潮,那麼“焚膏繼晷”“嘗膽卧薪”的佳話,恐怕會屢屢重現。
對此有網友評論説,“一流學校抓學術,二流學校抓紀律,三流學校抓衞生”。當然這個段子有不同的版本,比如還有“一流學校抓學術,二流學校抓考分,三流學校抓紀律”的説法,但不管怎麼説全都表達了對這種看似“不務正業”的管理動作的心存不滿。
對於這種一刀切的做法,起初我表示很難認可,因為每個人的作息時間不一,對於那些晚上精神狀態好,發奮讀書或者在實驗室裏做實驗的學生來説,要求他們早上七點半之前就離開寢室確實不妥。大學生失眠多夢的情況也並罕見,晚上若是失眠了,早上有課咬着牙起牀也就去了,但若是沒課還掙扎着起牀,何苦來哉,這樣就未免有點形式主義了。
此外,從科學的角度,有的人天生就不適應早睡早起,有個詞叫“睡眠相位偏移”,説的就是這種情況。對於睡眠相位後移的人,早睡也睡不着,早起又起不來。從這個角度看,一刀切的做法就更顯得簡單粗暴了。
然而我在眾多反對的聲音中忽然看到了一條與眾不同的評論——但凡我讀書的時候也有人這麼管管我,也不至於淪落成現在的樣子。
這條評論讓我想起,説是説“一流學校抓學術,二流學校抓紀律,三流學校抓衞生”,但“一流學校抓學術”的前提是學生們能夠在紀律和衞生方面做得很好,不需要學校耗費過多的管理精力。然而當前很多普通高校,學生徹夜打遊戲甚至夜不歸宿的情況多發,導致晚上睡不着,白天睡不醒,嚴重影響學習效果。
所以存在此類現象的學校,實行這樣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減少這類問題的出現,只有紀律能夠保證,才能離良好的學風更近一步,進而朝着“抓學術”的境界努力。等到不良現象杜絕了,大家的習慣也都養成了,那個時候就可以允許學生自主選擇了,學校也能夠安心“抓學術”。
但上面我們也説了,這種做法過於一刀切,畢竟存在特例。所以建議學校實際執行中能夠結合學生們的特殊情況及最終的學業成績進行綜合考量,畢竟這個規定的根本目的不是讓學生早起,而是讓學生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