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2月8日訊 據教育部消息,教育部8日發佈2022年工作要點,其中提到,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教育督導條例》修訂,指導各地制定《教育督導問責實施辦法》。
繼續把“雙減”督導作為教育督導“一號工程”,加大督辦、通報、約談和問責力度。做好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繼續把“雙減”“兩個只增不減”和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不低於”情況作為評價重點。穩步推進學前教育督導評估,啓動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試點。召開全國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總結大會,認定一批“優質均衡”縣(市、區)。
做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研究開展高中教育質量監測試點。修訂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能力評估辦法和高等職業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評估辦法,啓動第四輪職業院校評估。修訂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辦法,研製“十四五”期間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計劃,做好年度合格評估和審核評估工作。
做好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台建設,開展本科教學質量報告工作,探索開展質量監測預警。支持專業機構做好本科專業認證。發佈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和學科評估結果,對評估結果較差的單位予以督導。研製高校評估歸口管理辦法,減輕高校負擔。開展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和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加大高校評估整改督導複查力度。探索建設教育督導信息化平台。組織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做好PISA2022正式測試。
(編輯:林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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