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7月28日電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28日舉行的會議以18票對2票的比數通過決定,即時解僱該校法律學院副教授、2014年香港非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
戴耀廷曾因在非法“佔中”期間的不法行為被判入獄,香港大學早前成立“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審理戴耀廷的教席。港大教務委員會曾向校委會提交報告,認為戴耀廷涉及的非法“佔中”案影響大學聲譽,構成行為不當,但並不構成解僱理由。
根據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28日的這一決定,學校將停止向戴耀廷發放薪金和福利。該決定也推翻了該校教務委員會早前建議保留戴耀廷教席的結論。
戴耀廷是非法“佔中”主要發起人,因被控“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罪罪成,在2019年4月被判入獄16個月,其後獲准保釋並等候上訴。他多次鼓吹“港獨”,並散佈“違法達義”等扭曲錯誤的價值觀,用“浪漫”“英雄”美化激進暴力犯罪。
香港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提名前夕,戴耀廷還串通組織所謂反對派“初選”,以“公投”為幌子裹挾民意,明目張膽干預選舉,挑釁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