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26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有關負責人就此答記者問。
該負責人表示,學生學習負擔重,被家長逼迫參加各種校外學習培訓,看似是教育問題,實際上是未成年人保護問題。在休息日、節假日、寒暑假期,仍要面對老師佈置的一大堆作業和家長安排的一連串補課培訓,孩子的童真快樂何在?未成年人保護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近兩萬名未成年人提出的兩萬多條意見,絕大多數都是關於減輕學生負擔的要求,“這是孩子們發生內心的呼救,是向立法機關的求助。”該負責人表示,對此,在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時,在監護人的職責中,明確規定“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在“學校保護”一章中,明確規定“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學生的學習時間,保障其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學校不得佔有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加重其學習負擔”。“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學校、幼兒園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為未成年人提供有償課程輔導”。
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為破解長期困擾家長和學生的負擔過重問題指明瞭方向。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從未成年人保護的角度,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