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草案將於下週提請二次審議。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臧鐵偉在記者會上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未成年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過重的問題,從立法層面積極施策,幫助學生減輕負擔、家長破解焦慮。草案二審稿進一步作出有針對性規定:一是,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二是,將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依法設立的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明確為“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三是,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超出許可業務範圍的行為規定了處罰。(光明日報全媒體記者李睿宸)
來源:光明日報